|
[接上页] 75、南宁市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106号) 76、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通知(南府发[1994]113号) 77、南宁市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开发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4]70号) 78、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办理建设项目收费手续的通知(南府发[1994]115号) 7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国有土地临时基准地价的通知(南府发[1994]129号) 80、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南府办[1994]26号) 81、南宁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44号) 82、南宁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47号) 8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餐饮具卫生消毒管理的通知(南府办[1994]57号) 84、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实施细则(南府发[1994]9号) 8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在南宁住宿的外来人员征收副食品基地建设基金的通知(南府发[1994]121号) 8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建设步伐的决定(南府发[1995]75号) 87、南宁市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南府发[1995]72号) 88、关于成片旧区改建项目办理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5]123号) 89、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1995]126号) 90、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占用道路及人行道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通知(南府办[1995]33号) 9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5]50) 92、南宁市建设项目收取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暂行规定(南府发[1995]110号) 93、南宁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5]2号) 9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用经济手段加强控制首府摩托车入户的通知(南府办[1996]56号) 9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以土地补偿投资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6号) 96、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征收城市供水建设基金的通知(南府发[1996]38号) 97、市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建设项目用地清理工作批复的通知(南府发[1996]87号) 9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南府发[1996]161号) 99、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暂不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府办[1996]158号) 100、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西乡塘大道加强综合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9号) 10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挖掘城市道路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10号) 10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1995年度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收益金的通知(南府发[1996]36号) 10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湖区琅西片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有关问题的决定(南府发[1996]60号) 104、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只能由市规划管理局审批的通知(南府发[1996]91号) 105、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集体企业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5号) 106、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资金运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56号) 107、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6]66号) 108、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南府发[1996]84号) 109、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定向口粮销售价格的通知(南府发[1996]88号) 110、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市连锁商业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6]92号) 11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51号) 112、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灭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和《南宁市灭蝇达标活动技术方案》的通知(南府发[1996]80号) 113、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企业管理、做好工商登记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6]7号) 11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瓜市场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6号) 11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生猪、牛集中屠宰及肉类经营管理的通告(南府字[1996]8号) 11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民用煤市场的通告(南府字[1996]12号) 11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原料蔗砍运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96]159号) 11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收邕江防洪大堤工程修建维护费的通知(南府发[1996]70号) 11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63号) 120、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6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