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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16号
【颁布时间】 2002-03-29
【实施时间】 2002-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3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产业优化升级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以品牌为核心,推进名牌产品竞争优势的形成
  
  1.实施创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的“攀登计划”。每年从省级名牌产品中筛选一些技术含量与附加值相对较高,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品牌产品进行辅导。列入“攀登计划”的企业,政府优先支持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中建立产业研究开发中心或技术开发中心。
  
  近期重点扶持“实达”、“厦新”、“大通”、“厦工”、“太阳”、“浪升”、“福人”、“金鹭”、“星光”、“柒牌”等省名牌产品进军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同时巩固发展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安乐、安尔乐”、“富贵鸟”、“片仔癀”、“万利达”、“金得利”、“福耀”、“厦华”、“南孚”、“福辉”等9个品牌,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2.引导社会资源向名牌企业集聚。把培育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与培育名牌产品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上市,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强上市辅导,加快上市进程。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收购、兼并、租赁、承包国有企业,或以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参股、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加速品牌企业的低成本扩张,迅速扩大品牌经营规模,快速抢占市场空间。
  
  3.加快新产品开发。重点在主导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强化技术创新,研究市场消费趋势和潜在市场需求,形成开发生产一批、研究储备一批新产品的良性循环机制。加速产品更新替换步伐,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产品竞争力。
  
  (三)增强国有资本的产业导向功能,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1.加大国有经济调整力度。省级行业(控股)国有独资公司要强化资本运作,对其全资或控股并运行较好的企业,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造,减持国有股份,政府将减持股份获得资金投人行业发展的技术前沿和成长性的项目,增强国有资本促进行业发展的导向性作用。加大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力度,选择中国武夷、南纸、福日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减持国有股试点企业,积极推进以上市公司为核心的资产联合重组,利用资本市场为产业结构调整筹措更多资金。近期重点推动福建省汽车工业、造纸工业、人造板行业的重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2.加快国有资本的退出步伐。对国有工业中的那些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设备、技术和工艺落后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生产能力,要强制性限期退出市场。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包括服务、纺织行业,一般消费需求的食品、饮料、日用品等行业,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通过各种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支付“企业退出”费用,建立省级“国企改制和破产准备金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依法破产,实现国有企业的顺利退出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3.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组建和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大企业强强联合,使存量与增量资产按市场取向向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业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集中力量抓好55家大型企业(集团),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实行一厂一策、一项目一策,使政策、目标、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发展与大企业分工协作的中小企业集群和高新技术的“小巨人”企业300家,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生产方向发展。建立省级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为大型企业生产配套产品、上下游产品配套、延伸产业链的中小企业实行贴息,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的进出口,并给予一定补贴,帮助企业产品打开国际市场。
  
  (四)提升开发区作为产业发展的载体功能,促进产业升级
  
  1.把重点开发区作为培育主导和新兴产业的基地。加快对现有各类开发区的整合步伐,重点办好现有开发区。筛选一批开发实绩显著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开发区作为省级重点开发区予以扶持;将一些长期开而不发、功能混乱的开发区转为集中发展的工业园区。提升重点开发区的规划水平,突出功能开发,使重点开发区的建设发展与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着力在开发区培育一批产业升级中能起先导作用的产业和项目。提升开发区作为新兴产业的载体功能,构筑全省电子信息、汽车、工程机械、石化、航空维修、纺织服装、制鞋与鞋材、生物制药等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各开发区优势,完善功能配套服务,建成为特色明显的开发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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