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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16号
【颁布时间】 2002-03-29
【实施时间】 2002-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3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产业优化升级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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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开发区要围绕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能和权限,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理顺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国家产业导向目录,拓宽外商投资领域,在项目立项、用地、环境评估、建设、管理等实行“一个窗口”审核服务。率先推行企业登记制度,探索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的做法。改善开发区投资环境,规范检查。借鉴外省经验,在开发区率先进行“封闭管理,开放运营”的试点,试行集中行政处罚权。
  
  (五)加快培育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1.灵活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旅游市场需求。允许运用旅游区(点)票价调节游客流量,运输部门可依季节、时段、路线实行差别定价,缓解游客过度集中造成对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压力。
  
  2.培育发展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在统一规划和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允许以合资、独资、承包、租赁等方式,将旅游资源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出让给企业法人开发经营。
  
  (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1.稳定和完善土地政策。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搞活土地经营权,允许农民承包的土地转包、倒包、转让、入股、租赁、联营,或通过乡(镇)、村的土地经营服务中心,集中农民转让、倒包、转包、入股的土地,形成连片规模地转租给其他经营者。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使用权按市场需求合理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真正使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业经济体制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的竞争力。
  
  2.调整粮食购销政策,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购销市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对国家级和省级粮食生产基地实行粮食订单收购,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机制,拉开品种、质量差价,实行合理的等级、地区、季节差价,促使农民按市场需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同时做好农产品的收、储、运、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实行优质优价政策。集中资金建设和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销售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在大中城市联合建立连锁销售企业,增加农民在流通领域中的利润分成,增加农户收入,提高生产收益。
  
  3.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扶持省级1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年培植几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对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保鲜给予不同程度的财政支持、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业向深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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