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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浙交[2009]97号
【颁布时间】 2009-05-08
【实施时间】 2009-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3.建立企业创建工作机制。出租车企业要建立文明创建、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将创建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要建立激励机制,利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将司机荣誉和企业荣誉有机结合;要努力为司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使出租汽车司机切身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群众的一员,以增强司机文明创建的工作动力。
  
  (三)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活动
  
  保持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性,关键是提高出租车司机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出租车司机行业文明创建主人翁精神。出租车司机要融入社会,融入群众,与群众站在一起,相互沟通、相互包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1.广泛宣传和推广省级文明出租车。要教育出租车司机以《省级文明出租车服务规范》为标准约束自己,努力做到:提升服务水平,让出租车司机成为活地图、小导游、服务员,扶老携幼、安放行李;提升服务形象,做到车辆整洁、个人仪容整齐、语言和工作流程规范;提升服务素质,做到诚信守法、不拒载、不绕道、不拼载,主动提供发票、热心公益、忍让礼让。要联合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大力弘扬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行车水平,提升服务技能。
  
  2.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各地在继续严格准入培训、强化岗中教育、实行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对出租汽车司机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与文明礼仪教育,督促广大出租汽车司机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保持着装整洁、车容车貌、注意服务礼仪,讲究职业风貌,最终使现代服务理念变成道德准则。
  
  四、实施步骤
  
  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时间进度,集中力量,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9年4月至5月,部署安排、全面启动。制定实施意见,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工作目标,确定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营造创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营造创建活动的氛围。
  
  第二阶段,2009年6月至10月,全面实施、深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市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历年创建经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拓展创建平台,挖掘创建亮点,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省运管局将联合省广电交通之声等媒体,开展大型主题创建活动,掀起庆祝建国60周年的创建活动高潮。各市还要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发掘宣传一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第三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总结表彰。对在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和总工会要认真总结,组织经验材料,在10月10日前将有关事迹和经验材料报省运管局。
  
  2009年底,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总工会将联合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表彰大会。表彰省级文明出租车企业、文明出租车车队和服务明星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先进单位。
  
  第四阶段,2010年3月至12月,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要在组织交流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第三方测评的问卷调查和随机暗查等方式,重点对省级文明出租车的车容车貌、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要在现有省级文明车队的基础上,将文明出租车车队和“浙江出租”品牌向县级城市延伸,做到每个县均有文明车队。要结合《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从改善经营环境入手,维护出租车司机的权益,稳定出租车司机的队伍;从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入手,提高出租车司机准入门槛;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文明创建指标体系。
  
  对省级文明出租车要进行一次重点服务质量测评(包括车容车貌、规范经营、文明服务),采取第三方机构问卷调查、随机暗查等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出租车行业进一步开展出租汽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共同责任。要持续坚持“一转三创”的道路运输发展思路,将转型升级和工作创新、文明创建、开创行业新局面,即“一转三创”作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主线。通过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素质,树立创建是发展的理念,通过创建提升服务,通过创建保障稳定,增强行业凝聚力,激发行业创造力,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大对出租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投入,划拨专项经费,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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