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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浙交[2009]97号
【颁布时间】 2009-05-08
【实施时间】 2009-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为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联合成立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运管局),具体负责出租汽车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为确保创建工作成效,省运管局将继续巩固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测评机制,通过每年测评各市出租车服务质量排行的形式,采取检查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方式严格考核,保证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各单位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帮助解决打的难、拒载,车速过快、随意乱停、影响行人,衣冠不整、语言粗俗,行车时吸烟、打电话等热点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联合媒体,加强宣传。要利用电视、电台和主流报纸等媒体,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和舆论环境。要建立出租汽车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和信息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加强工作动态掌握,及时总结在创建活动中所采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每周五将本周出租车行业创建动态报省运管局(联系人:王忠文,联系电话:0571-85260190)。
  
  附件: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储雪青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
  
  姚炳甫 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平平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成员:
  
  赵雁 省交通运输厅处长
  
  金伟强 省交通运输厅处长
  
  王志新 省总工会经济部部长
  
  李法卫 省交通运输工会主任
  
  胡森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方文理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方文理(兼)
  
  副主任:
  
  胡群力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处长
  
  杨水阮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处长
  
  成员:
  
  王振洪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处长助理
  
  王忠文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童毅华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崔屹忠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杨惠荣 省总工会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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