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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川建建[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3-29
【实施时间】 2002-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4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2002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各级建设、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善于发现案件线索、剖析案例,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努力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要注意发现典型和总结经验,及时组织交流,指导和推进面上的工作。
  
  (四)继续实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月报制度。从今年3月份开始,各地要按照新的《月报表》按月将查处违法违规情况上报省建设厅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对不按时上报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继续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的查处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各地都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健全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制度。对于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不进行认真核实、处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举报电话:(028)5568352、5552040
  
  (六)今年下半年,省建设厅将会同省监察厅对各地开展建筑市场整顿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打破地区封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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