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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抓好培训工作 社区残疾人工作是一项新的开创性工作。残疾人具有健全人的共性需求,更具有特殊的需求。抓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是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础。各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和志愿者助残队伍,以及残疾人家属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要有开拓和务实的精神,只要有利于解决残疾人问题,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应勇于尝试,善于总结。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各有关单位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为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劳动保障厅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文明办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共青团省委 云南省妇联 云南省残联 2002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