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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人事局
【发文字号】 深人发[2002]43号
【颁布时间】 2002-03-28
【实施时间】 1993-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8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行政事业工资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调进深圳经济特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资套级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接上页]

  ││33│457 │1987年6月1日后任厅长(含相当)│有确定行政级别的企│
  
  ││││1987年5月底前任副厅长(含相当) │业干部,凡任用手续完│
  
  │├──┼──┼────────────────┤备,符合逐级晋升要求│
  
  ││32│446 │1987年6月1日后任副厅长(含相当)│的,于87年5月底任职 │
  
  ├─────┼──┼──┼────────────────┤满两年的,提拔时间按│
  
  │处长│32│446 │1987年5月31日前提拔 │87年5月31日前算,如 │
  
  │├──┼──┼────────────────┤87年6月1日后才满两│
  
  ││28│405 │1987年6月1日后提拔│年的,提拔时间按87│
  
  ├─────┼──┼──┼────────────────┤年6月5日后算;(4)属 │
  
  │副处长│27│395 │1987年5月31日前提拔 │于低安排的干部,按安│
  
  │├──┼──┼────────────────┤排其担任实职审核其│
  
  ││24│365 │1987年6月1日后提拔│提拔时间,然后对应套│
  
  ├─────┼──┼──┼────────────────┤入职务薪级。如某处长│
  
  │科长│23│355 │1987年5月31日前提拔的中央、省级 │1987年12月调入任副│
  
  │主任科员│││科长、地委科长、县部长(含相当)│处长,若该处长是87│
  
  │├──┼──┼────────────────┤年5月31日前已提任副 │
  
  ││20│328 │1987年6月1日后提拔的中央、省级科│处长或处长,则套入副│
  
  ││││长、地委科长、县部长及地署科长、│处27级。若是87年6月1│
  
  ││││县局长(含相当)│日后才提任副处长或│
  
  ├─────┼──┼──┼────────────────┤处长,则套入副处24│
  
  │副科长│19│319 │1987年5月31日前提拔的中央、省级 │级。│
  
  │副主任科员│││副科长、地委副科长、县副部长及地││
  
  ││││署科长、县副局长(含相当)││
  
  │├──┼──┼────────────────┤│
  
  ││15│283 │1987年6月1日后提拔的中央、省级副││
  
  ││││科长、地委副科长、县副部长及地署││
  
  ││││科长、县副局长(含相档)││
  
  ├─────┼──┼──┼────────────────┤│
  
  ││15│283 │原工资行政20级及以上││
  
  │├──┼──┼────────────────┤│
  
  │科员│12│258 │原工资行政21级││
  
  │├──┼──┼────────────────┤│
  
  ││9 │234 │原工资行政22级││
  
  │├──┼──┼────────────────┤│
  
  ││7 │218 │原工资行政23级││
  
  ├─────┼──┼──┼────────────────┤│
  
  │办事员│5 │203 │原工资行政24级││
  
  │├──┼──┼────────────────┤│
  
  ││3 │189 │原工资行政25级││
  
  └─────┴──┴──┴────────────────┴──────────┘
  
  注:此表是深人发[1993]22号确定的职务工资。
  
  附表2 调入深圳经济特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级对照表
  
  ┌──────┬─┬─────────────────────────────┐
  
  │职称│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原工资级别│
  
  ││├─────┬─────┬──┬──┬──┬─────┬──┤
  
  ││级│国家机关技│高校教员│中专│中学│小学│卫生技术人│文艺│
  
  │││术人员工资│工资级别│教员│教员│教员│员工资级别│人员│
  
  │││级别││工资│工资│工资││工资│
  
  │││││级别│级别│级别││级别│
  
  ├──────┼─┼─────┼─────┼──┼──┼──┼─────┼──┤
  
  │教授研究员│45│2 │3级及以下 ││││3级及以下 │ 3│
  
  │主任医师│││││││││
  
  ├──────┼─┼─────┼─────┼──┼──┼──┼─────┼──┤
  
  │副教授│41│3 │4 │ 1│││4 │ 4│
  
  │副研究员├─┼─────┼─────┼──┼──┼──┼─────┼──┤
  
  │副主任医师│37│4 │5 │ 2│││5 │ 5│
  
  │高级讲师├─┼─────┼─────┼──┼──┼──┼─────┼──┤
  
  ││35│5级及以下 │6级及以下 │ 3│ 1││6级及以下 │ 6│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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