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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02]46号
【颁布时间】 2002-03-27
【实施时间】 2002-03-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2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2-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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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加快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有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2002年出台《云南省性病防治管理办法》,2004年出台《云南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办法》,逐步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法规体系。
  
  (五)健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1.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的协调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省及各级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各级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防治对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已成立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专门办事机构的地(州、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尚未成立的要尽快建立机构并开展工作。
  
  省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云南省各有关部、委、办、厅、局(团体)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完成《规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强化技术保障机制。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职能主管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会同有关部门对艾滋病、性病流行情况、危险因素和防治对策进行调研,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对策并组织实施。同时,要为有关部门、组织(团体)开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培训等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医疗、妇幼保健、采供血、医学科研等机构及有关社会团体和省艾滋病性病防治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
  
  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机构的基础设备设施,努力改善工作条件,使之能够更好地承担起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按照规划的要求和国家的技术标准开展防治工作。要在实施“6268/艾滋病预防控制体系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扩展和延伸项目,把一些急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点县(市)纳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分期分批地建设好,促进全省艾滋病、性病防治网络建设。
  
  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监测、检验、诊断、治疗、关怀护理、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科研、教学与防治管理等的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要尽快制定鼓励专业人员奉献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政策,建立表彰激励机制,改进专业人员的工作条件,改善其生活待遇,以稳定专业技术队伍。
  
  (六)加强科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加强科学研究、依靠科技进步、引进新的技术是深入有效地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科研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坚持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向,要将艾滋病科研项目列入省级重点攻关计划和加快西部开发的优先项目,设立专项研究基金,鼓励科技人员协作攻关。要充分利用我省动、植物资源优势,在药物开发、中西医结合方面作出贡献。
  
  要继续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科学技术和成功经验;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援助;同周边国家建立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合作关系。
  
  六、考核与评价
  
  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实行规划目标综合考核与评价制度。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考评和终期考核,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督促指导各项规划目标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及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制定自查方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考评采取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评要结合对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进行;综合考评由各级政府组织,定期逐年自查,逐级考评。各级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考评的具体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省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规划要求,根据全国的考核评价指标制定出我省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和奖惩办法,以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省将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执行规划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在2003年、2005年、2007年进行中期考评,2010年进行终期考核。省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考评结果,及时调整规划的目标、策略和措施。省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各地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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