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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此项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六、重点片区的项目计划 《议案》中问题比较突出的莲塘、梅林、园岭、白沙岭等四个片区,是我市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比较落后的早期建成住宅区、早期工业区及新、旧村。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本办理方案确定的项目计划,按照基本建设法定程序,认真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项目在2003年内完成。各单位在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如果另有计划,原则上可以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粗略估算,不包括仙桐体育公园和莲塘中学内设施的投资,几个重点片区的项目计划共需投资约13200万元左右。根据市、区两级事权和财权划分的原则,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善由各区负责,各住宅区和工业区的开发单位及管理单位负责各自区域内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善。其中罗湖区政府投资约1600万元,福田区政府投资约5000万元,市住宅局投资约600万元,鹏基、长城、城建等企业共投资6000多万元。考虑到福田区在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任务较重,市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重点片区的计划项目建设中吸取经验,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使我市群众性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一)莲塘片区 莲塘片区历史上是新、旧村及工业区用地,近年来随工业企业外迁,已逐渐向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区转化,由于居住人口大量增加,导致配套公益性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针对本片区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利用18-02地块中规划的莲塘中学,以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前提进行校园布局,建成后使其校内的运动场和体育馆以低收费方式有偿向社会开放,服务于社区居民。 此项工作由罗湖区教育局负责。 2.加快仙桐体育公园建设。该体育公园位于本地区东部,规划面积达2千平方米多,将建设大量的休闲性体育活动设施,建成后可大大缓解莲塘片区群众性体育设施不足的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办负责。 3.在11-04地块中结合绿地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场地。该地块现为荒地,属规划公共绿地,由鹏基(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可在绿地建设布局中适当增设文化广场和全民健身点等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此项工作由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4.根据规划将现莲塘小学迁入鹏兴实验学校(规划为普通的片区配套36个班的小学),其原址(19-01地块)落实规划的文化设施,由莲塘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该用地将成为本片区的文化活动中心。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罗湖区政府负责。 5.在各工业区中增设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其设施内容应结合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需要灵活设置,如文化活动站、图书阅览室及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同时,可利用16-01地块中富宝化纤公司废置的厂房,改造为活动场馆,成为本片区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此项工作由鹏基公司、莲塘地产公司、国威电子厂负责。 6.在各村内用地中挖潜,利用现有空地或现有建筑改造,增设文化体育活动设施,为村民提供活动场所,设施内容见附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设施内容,但须保证总量不低于表中要求。 此项工作由各村股份公司负责。 (二)梅林片区 梅林片区是我市首批建设的工业区之一,随着市中心区的建设和片区周边市政设施的改善,推动了该片区迅速转变为以商住为主的综合区,片区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不断增加,而规划配套公益性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现有文化体育设施已无法满足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针对片区的突出问题,结合历次规划要求,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按照批准的规划,将梅林一村中配套的文化体育设施尽快建成,并交付使用。在原批准的梅林一村规划方案中,配套了充裕的文化体育设施,但在住宅区建设的早期,因为需求原因,配套设施未同步建设。现在小区中居住人口越来越多,应将原规划的设施落实建成,比如3-4-3地块规划是规模较大的体育活动中心用地,现在仍是一片空地,在其建成后,将可以提供约5000平方米的体育活动场地。 此项工作由市住宅局负责。 2.利用5-6-1地块的公园用地,结合公园增设文化广场等服务于周边群众的文化体育设施。该地块现为荔枝林地和荒地,梅林街道办计划将其建设成为约有12000平方米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公园,并免费对社区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