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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在抓好常规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同时,要逐步健全现有机构,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动植物检疫防疫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和动植物疫病防治水平。要努力提高农畜产品加工、储藏、流通环节的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农畜产品质量。要切实加大对畜禽群体的检疫防疫,制定并实施动物防疫、检疫规划和强制免疫计划,搞好无规定疫病区建设,逐步切断一切疫病传播渠道。要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畜禽疫病防治的投入机制,确保疫病防治工作正常运行。 (四)抓好农业标准化的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农业标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一是从“菜篮子”产品、名特优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和优质专用农产品抓起,逐步向大宗产品扩展;二是从放心农产品抓起,在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基础上,逐步向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方向发展;三是从示范基地抓起,逐步向面上拓展。在抓好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同时,省里要建立一批优质农(畜、渔、林)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探索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新路子。各级也要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当地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各地推行农业标准化要与农产品商品基地、养殖基地、商品林基地、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其他农业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新上项目必须实行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产业化经营的优势,把提高龙头企业的标准化水平作为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组织形式,推动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推行农业标准化要抓好关键环节。生产环节,重点加强标准化技术的推广,严格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加工环节,要严格质量监控和检验把关,提高加工、保鲜、储运和包装质量,提高产品档次;流通环节,要加强监控,逐步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行优质优价政策。 (五)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农产品。各级要把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农产品作为推行农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对已经形成的名牌农产品,要规范生产,扩大规模。要加强技术攻关,尽快培育开发一批新的名牌农产品,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提高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名牌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单位要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并按照产业化模式进行经营。 (六)积极推行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认证制度。积极推行农作物和林木种苗、饲料、农药、兽药、渔药等的质量认证制度,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名牌农产品的认定工作。要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特别对经过认定的农产品,要加强质量跟踪检测,对有质量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过关的,有关部门应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对伪造、冒用、转让名优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七)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行市场准入的方式、方法,搞好试点,稳步推进。市场准入要从产品产地抓起,在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对即将上市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切实把好市场关,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指定市场或专营区。鼓励和提倡建立优质农产品专营市场,在超市设立专营柜,或设立专卖店。要逐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集贸市场质量检验条件,配备必要的场所、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质量检测工作的需要。 四、强化配套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定、完善有关政策和措施。各级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和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要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把农业标准化和农业质量监督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增加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对于关系推行农业标准化全局的基础性建设(如农业标准体系、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市场准入管理等)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集中资金,重点安排。今后,凡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市场建设等方面的项目资金,都要围绕推行农业标准化合理安排使用。同时,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国内外企业、科研单位和广大农民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投入。 (三)搞好服务。要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把农业标准、农产品供求状况等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要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科技攻关,培育农作物、林木、畜禽、水产品优质抗病新品种,研制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要搞好以农业投入品供应和优质安全农产品销售为主的产前、产后服务。加强优质安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发挥市场在推行农业标准化进程中的调节作用,促进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