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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02]30号
【颁布时间】 2002-04-08
【实施时间】 2002-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意见

[接上页]

  (四)加强培训。加强农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有关岗位实行持证上岗。要充分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渠道,结合农民“绿证”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等活动,对广大农民进行农业标准化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五)加强农资市场管理。要加强对种子(苗)、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等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
  
  五、切实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业标准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省政府已建立农业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全省农业质量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质量标准体系的规划协调,组织标准的审定,并对标准的实施和农业质量工作依法实行监督;各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盘规划,制定本行业的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提报各类专项标准,并切实抓好农业标准的推行和落实;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为加快我省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00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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