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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资金投入与管理 南部山区用于贫困残疾人的扶贫资金,在中央和自治区划拨给该地区的扶贫资金总额中统筹安排,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对川区各市(县),自治区将继续安排和增加中央康复扶贫资金,市(县)政府按1:0.3的比例匹配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对残疾人扶贫的投入。 ——南部山区残疾人贫困人口较多,分布面广,任务十分艰巨。为更好的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在实施《千村扶贫工程》时,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项目优先予以安排。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扶贫贷款主要用于能给残疾人贫困户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到户项目。 ——鉴于残疾人贫困程度、扶持难度较大,按照分层投资的办法,残疾人人均收入在580元以下、581元至850元、851元至1000元三个档次,人均投资程度分别为1800元、1200元、960元左右。 ——实行项目申报制。各市县财政、扶贫办、计委、残联等有关部门在编制本县的扶贫规划和计划申请时,应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项目优先给予安排,经本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财政、扶贫办、计委、残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后,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自治区各主管部门下达正式项目规划和计划,自治区财政和市县财政将根据项目计划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各级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将各项扶贫资金落实到扶持残疾人的项目上。 ——2002年至2010年农行将继续安排康复扶贫贷款,主要用于国定贫困县以外地区的残疾人扶贫。农业银行根据确定的康复扶贫贷款计划,协商自治区残联后,自主下达到各市(县),各地根据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和项目安排资金。康复扶贫贷款在确定的贴息期限内,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优惠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据实补贴。 ——管好、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扶贫资金。市(县)政府要加强对扶贫资金投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匹配资金。各级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将各项扶贫资金落实到扶持项目及扶持户上。各级残联要主动协助财政、扶贫办、银行做好扶贫资金的投放和管理,把好资金使用关,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上。 ——积极争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对残疾人扶贫的支持,通过募捐机构划拨、社会募集、各界捐助等途径筹措残疾人扶贫资金。 五、方式与措施 继续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把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作为扶持的重点。努力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抓好重点村、重点人群的扶贫。在规范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到人,努力开拓新的有效的扶贫方式。 (一)加强科技扶贫。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地(市)、县(市)、乡组织的技术人员,要与残疾农户建立科技承包责任制,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每个乡村都要建立扶残解困科技示范点和示范户,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 (二)推广小额信贷。小额信贷是直接扶贫到户的一种有效方式,投入小,见效快,覆盖面大,回收率高,特别适合扶持残疾人就地就近参加生产劳动。各级农业银行要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残疾人贫困户发展生产。要积极探索各种简便有效的贷款手续和回收途径。县(市)、乡政府要配合农行把好资金使用关,确保扶贫贷款用在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项目上,做到扶持资金、干部帮扶、扶持项目到户,并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 (三)认真选择残疾人扶贫项目。残疾人扶贫特别要注意选择适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地方支柱产业相配套,兼顾残疾人特点的项目。要坚持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化为重点,选择覆盖面大,效益到户到人率高,与直接提高贫困残疾人收入有密切联系的项目,如各种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的精细加工业等。 (四)认真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在扶持方式上,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最有效的扶贫方式。积极发展“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组织贫困残疾人从事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通过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系列化服务,带动残疾人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