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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2]47号
【颁布时间】 2002-03-20
【实施时间】 2002-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五个部门关于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检查情况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移民局、市政府救灾办《关于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检查情况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排除险情,消除隐患,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排查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快整治进程。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险情,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切实落实整治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治进程。对自然作用造成的地质灾害或隐患,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对工程建设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或隐患及危房,项目业主为治理责任人,当地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限期整改完成,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监督检查工作必须落实到责任人。
  
  三、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武隆“5.1”地质灾害事故血的教训,认真总结本地区地质险情和危房情况形成的原因,深刻分析管理层面各个环节所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检查组工作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充分认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意识,绝不允许出现新的地质灾害和危房隐患。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检查情况的意见
  

  武隆“5.1”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先后以渝委办发电[2001]39号、渝办电[2001]42号文件紧急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全市大部分地区和单位都积极行动,认真扎实地开展这项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把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按渝办电[2001]42号文件要求,市建委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移民局、市政府救灾办等有关部门,于2001年10月20日开始,分5个检查小组对各地区排查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工作初见成效
  
  各地区均认真贯彻落实了“渝委办发电[2001]39号”和“渝办电[2001]42号”文件精神,认真吸取武隆“5.1”地质灾害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地质灾害防治下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在技术力量不足、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排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认识
  
  各级政府通过召开政府办公会议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对本地区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同时成立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了责任。各级领导和广大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和动员,深刻认识到地质险情和危房的危害性,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
  
  (二)深入排查,摸清了地质险情和危房基本情况
  
  2001年5月初,各地按渝委办发电[2001]39号文件的要求,对地质险情和危房进行了初步排查。从6月初起各地区按渝办电[2001]42号通知要求,对地质险情和危房情况作了进一步深入细致的彻底排查。各级政府要求项目业主组织项目自查,然后再进行复查或联合检查,基本摸清了本地区的地质灾害及危房隐患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成立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并将排查情况及相关统计表按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建委。
  
  (三)积极处置,加强督办,突出重点,应急治理
  
  各地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遵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准参与治理”的原则,积极进行了处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突出重点、对危险性大、危及人口多、造成损失较严重的隐患,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以整治对险情规模大、一时又无法治理的隐患点制定了防灾抢险预案,落实了应急措施对特别危险的高切坡、危岩滑坡地带或危房的居住群众实施了紧急转移或搬迁。对于重点隐患,治理进展困难或责任单位难以落实的隐患,一些地区(如巴南区、由岸区、沙坪坝区、彭水县等地)主要领导深入现场,召开整治工作办公会,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防治工作,控制和处理险情。由于各地加强了防灾意识,对隐患险情基本能够做到处置及时、措施得力,已成功避免了多起灾害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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