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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2]47号
【颁布时间】 2002-03-20
【实施时间】 2002-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五个部门关于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检查情况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经济基础差,管理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薄弱,片面追求低成本,各地近十年间建成了大量设计本身严重违反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条文”)的工程,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已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此次危房排查中表现较为明显的是超高砖混建筑物。如涪陵区桅杆堡房14层砖混住宅楼,1995年施工,设计为12层,实际建14层,该楼墙体多处严重纵向裂缝;武隆县蔬菜公司综合楼,下部3层框架,上部7层灰砂砖砌体,荷载尚未施加,就出现墙体大面积裂缝、挑梁断裂等严重破坏现象;万州区有数幢10-11层砖混房屋,下部素砼砌块砌体,上部砖砌体,下部墙体开裂严重。这些房屋除存在其它质量问题外,都严重违反了“条文”砖混结构的高度限制要求和其它抗震基本要求。我市绝大部分地区属于6度抗震设防区,其中荣昌县、万盛区、南川市、合川市、渝北区、彭水县、石柱县、巫山县等还具有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构造背景,另外三峡库区蓄水后诱发中强地震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必须警醒的是,我市许多抗震设防地区还存在大量不满足基本抗震设计要求的建筑物,问题还未暴露,但隐患甚于明火,必须牢记唐山(震前6度区)大地震血的教训,采取妥善处置措施。
  
  (四)中小学危房亟待解决
  
  本次检查中各地普遍存在两大类房屋的危房,一是居民及农村联建房,二是“普六”“普九”期间修建的大量中、小学校舍。两类危房具有的共同特点是:无勘察设计,无政府质量监督,施工质量低劣、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不合格等。此两类危房量大面广,特别是中、小学危房,严重危及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整治工作刻不容缓。
  
  三、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治进程
  
  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和《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按“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人,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限期整治。
  
  尤其要对长期停工、对周边建筑物及居民安全有严重威胁的隐患工程,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惩治措施,督促项目业主落实整治方案。对已出现灾害征兆的重点隐患项目和险情地段,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协调有关单位,立即排危抢险,消除现实险情,落实责任,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快整治进程。对贫困地区的村镇中小学危房,当地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加快落实排危整治工作。
  
  (二)抓紧抓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目前,我市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完成,项目也已基本确定。国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我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近期工程治理崩滑体142处,近期勘察工程防护库岸47公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必须抓紧抓好。库区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项目业主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体规划要求。对进入规划的项目严格按照“倒计时”工作计划,抓紧开展各项防治工作,尽快落实朱?F基总理“快调查、快规划、快立项、快审批、快实施”指示精神,确保2003年6月三峡工程135米水位蓄水前圆满完成治理任务。对未纳入近期治理规划但确需近期治理的项目,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多做工作,努力争取。要充分利用当前加快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的契机,积极行动,在三峡库区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建立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
  
  三峡库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点多面广、地质复杂、危害性极大,直接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且大多数项目未经过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等投资前阶段的工作,但治理项目实实在在存在,治理刻不容缓。三峡库区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移民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做好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因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行业技术审查的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强勘察、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做好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实施阶段的施工管理,强化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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