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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精神,加快我省建设旅游强省步伐,结合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 进一步确立旅游产业地位。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牵动和先导作用,结合本地旅游资源的实际,把旅游业作为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在坚持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科学利用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把旅游业作为新兴经济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实现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 二、实施旅游精品发展战略。要搞好我省旅游产品定位,确立建设中国生态旅游胜地的目标,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和对俄边境旅游,同时开发都市风光和北疆民族历史文化风情旅游产品。要合理开发利用文物资源,提升我省旅游产业中文化含量和文化附加值。坚持依托中心城市、依托骨干旅游区(点)、依托干线交通、依托边境口岸,开发滑雪度假、冰雪观光、森林休闲、湿地观光、界江湖滨休闲观光、火山疗养、都市观光、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风情等旅游精品,形成冬夏为主的四季旅游产品体系。 三、积极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市场发展和转换的有利契机,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专业宣传“三位一体”和个性化、精品化、多样化、网络化的市场营销策略,大力提高旅游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境外要大力巩固发展俄罗斯主体客源市场,引导向休闲观光游发展;积极开发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等重点客源市场,提供夏秋季观光休闲和冬季冰雪游产品;要逐步拓展欧美、大洋洲等市场。国内要巩固发展省内基础旅游客源市场、东北和华北近程旅游客源市场,重点开发东南沿海远程发达地区客源市场,逐步向较为偏远的中西部地区客源市场延伸。 四、实行“政府塑造形象、企业跟进”的旅游宣传营销战略。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塑造本区域旅游产业形象。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黄金时段和主要版面设置专题、专版宣传我省旅游产业。凡属政府以塑造旅游形象为主的公益性广告予以免收占位费。各旅游企业和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要结合实际向社会推介产品和服务,公示承诺,在营销和广告方面加大投入。 五、积极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立和管理好中国金旅工程黑龙江网站,形成旅游行业管理、旅游电子商务和旅游信息数据库一体化功能,提高我省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六、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发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计划、财政、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森工、水利、文化、教育、交通、铁路、民航、航运、旅游等部门,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各产业发展规划;税务、工商、物价、外事、公安、边防、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七、积极推进大型旅游区体制改革。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理顺旅游区管理体制,对旅游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八、加强旅游业规划和建设项目管理。要引导高层次开发,编制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产品开发规划、重点旅游区(点)开发规划。要将旅游规划开发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旅游规划资质认证制度,加强项目的管理和规划的实施,提高项目策划水平,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规划和开发都要突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对不按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开发建设的旅游项目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当地行政领导责任。要建立项目储备机制,搞好省、地市、县(市、区)三级旅游项目库建设,为旅游项目开发和招商做好前期工作。 九、大力开发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和特色商品。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提高质量,创造精品,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产销体系,积极扩大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 十、搞好旅游“三区”建设。要选择具备条件的旅游区,进行规划、改造、升级,逐步形成旅游度假区;要根据21世纪世界旅游发展的主题,结合生态示范省以及生态示范区域的建设,将具有很好生态品质、富有生物多样性的地域建成生态旅游示范区;要将旅游业的发展与扶贫结合起来,选择具有丰富旅游资源的县(市)、乡(镇)、村屯,从开发旅游产业入手,促进其开放搞活,勤劳致富,形成旅游扶贫实验区。推动具备资质的旅游区(点),积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