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福建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福建省科技厅二00二年二月四日) 为了推进科技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一、“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基本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的部署,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我省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制高点,力争在若干重要领域有所突破,实现科技的跨越发展,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供技术支撑和动力。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国家战略,瞄准本省目标。用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科技规划,瞄准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以调整产业结构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全局性、重大、共性的技术难题,促进科技与发展的密切结合。 2.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技术创新是动力,体制创新是保障。一方面既要全面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同时也要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重点加强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研究,“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在较高水平上的技术跨越;另一方面要在体制创新上进一步突破,建成新型科技体制为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机制和环境。 3.坚持市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引导科技活动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高新技术、高风险而又是社会发展所需求的领域和项目,要加强政府的宏观引导、管理和调控。 4.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和示范。以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科技进步为重点,加强多学科、多渠道、多领域、多计划优势集成,集中力量抓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科技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其聚集、辐射、引导和带动作用。 5.强化区域科技进步,重视可持续发展。要强化地方科技发展,推动山海协作和省际科技合作,继续做好科技扶贫,促进全省科技的协调发展。在技术研究开发上,既要重视眼前技术的开发生产,又要着眼于未来,保持连续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到开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预研一代。 6.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提高科技对外开放的层次。积极应对入世,抓紧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战略,强化自主创新的能力,将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自主开发、中试、生产相结合,保持技术发展的后劲。 二、发展目标 2005年全省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5%;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中上水平。到2010年,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力争进入全国前10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总值的比重达到30%;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80%以上大中型企业成立技术研发机构。 --初步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交易中心、科技评估等一批中介服务机构。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院所联合、市场导向”的良性机制。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到200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新增产值超过千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0%;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商品总值的比重达18%。 --促进“数字福建”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强全省科技信息网络的社会化服务功能。2005年实现会以上政府机关、高新技术企业上网率100%,乡镇和其它企业达50%;全省因特网个人上网用户数比2000年底翻两番,全省信息化指数达到70%以上。逐步形成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转为先进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