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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发[2002]5号
【颁布时间】 2002-02-28
【实施时间】 2002-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4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一步,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关系我区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乡镇处在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第一线,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乡镇党委和政府担负着具体经济和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任,直接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要全面贯彻党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农村现代化,关键在于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实践锻炼是培养干部的根本途径。乡镇工作锻炼,有利于领导干部更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提高统筹兼顾、处理复杂问题、解决急难问题的能力,增强党性修养,树立宗旨意识,学会做群众工作,培养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增强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乡镇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和源头,对提高领导干部乃至整个干部队伍素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大力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看到,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我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乡镇干部队伍的知识、专业水平与农要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缺乏具有法律、工业、城市建设、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干部;有的干部特别是一些年轻干部独当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作风不够扎实,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精神不够,等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际出发,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好,使之能够出色地担当起领导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二、明确目标,优化结构,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
  
  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六个好”的目标,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始终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农村现代化建设能力、团结坚强的集体,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乡镇干部队伍。
  
  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奋斗目标对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要求,从现在起,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比例等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优化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到2006年,要达到如下目标: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要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党政班子中30岁以下的干部至少各配备1名。乡镇党政正职中,30岁左右的干部要有一定数量。班子中也要有其他年龄段经验丰富、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形成有利于班子工作、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有利于不同年龄段干部发挥作用的梯次年龄结构。
  
  乡镇领导班子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要达到90%以上,其中具有普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少于2名;乡镇党政正职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达总数的50%,班子要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在领导班子成员中配备有农、工、经济管理、城市建设、法律、政治等专业知识的干部。注意配备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党政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至少配备1名。
  
  乡镇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应占60%以上,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要日趋合理。逐步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乡镇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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