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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对发生的车匪路霸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和侦破。 5.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的装备要逐步达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装备标准》。 6.无马路市场、违章占道现象,路边店经营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路旁广告牌设立规范。 7.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8.沿线村庄、学校70%以上建成交通安全示范村、校。 9.建立区域的联勤联防工作制度,保证路面有效控制,逐步形成快速反应的公路交通、治安防控网络。 10.按照一警多能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公路巡警的教育训练,提高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由于经济条件和人员到位情况的制约,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道路的创建工作重点抓好队伍管理和路面管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调研工作,做好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至3月31日)学习动员,广泛宣传,组建队伍。各地要认真学习部、省有关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步骤,做好内部学习动员和外部广泛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已建立的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按标准充实人员和配备装备。尚未建立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的要在3月底前组建队伍,并上路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全面创建,开展工作。根据《陕西省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规范材料汇编》内容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规范队伍管理,强化岗位练兵,提高队伍素质。针对巡逻民警的工作性质,强化民警先期处置、盘查、检查、搜查、堵截、缉捕、押解等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公路巡警的实战能力,促进执勤执法的规范化、正规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逐步解决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的营房,保证基本办公、住宿条件,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公路巡警中队建设应符合国家公路建设控制距离规范,中队营房建设应在7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检查评比。按照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目标,分标准对312、108、210、310和211、307、309、316国道陕西段以及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道路创建工作进行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检查评比。并对各地自定创建路段进行抽查。 六、主要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在学习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基础上,按照省上的五年创建规划,制定本地的创建规划,力争使我省的国道、省道全部建成“平安大道”,各地务于3月31日前完成,并上报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召开由政府牵头的联席会议,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各地要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辟至少一个专刊或专栏,大张旗鼓的宣传创建活动的内容、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氛围,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6月30日前各地要完成创建路段单向平均20公里一块宣传标志牌的设置工作。8月31日前312、108、210、310国道陕西段沿线村庄、学校90%以上建成交通安全村、校,211、307、309、316国道陕西段沿线村庄、学校70%以上建成交通安全村、校。 (四)注意发现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省上拟于下半年在312、108、210、310国道陕西段各选一个示范中队,在211、307、309、316国道陕西段各选一个先进典型中队召开全省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带动创建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定于7月上旬举办一次业务培训,就目前我省公路巡警治安、刑事案件前期处置,执法程序,法律文书等进行规范统一,提高公路巡警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省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于3月、6月、8月、10月组织四次定期检查和评比。另外,还将组织新闻单位进行不定期暗访,加大督察、指导力度。 (七)对创建工作扎实、任务达标、措施落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无创建规划、无工作计划、工作软弱无力,影响全省创建工作进程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在全省通报批评,必要时公开曝光。 (八)要经常及时地通报信息,按时上报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季度报表,各地每月至少上报两份创建“平安大道”工作进展情况。省上将继续开办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专刊,各地要加强信息收集、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加强薄弱环节,有力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