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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2]9号
【颁布时间】 2002-03-07
【实施时间】 2002-03-07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746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继续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全县卫生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中心的作用。县级医院(含中医院)要逐步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主要解决农民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承担乡、村卫生机构的转诊。县级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的建设,改进技术手段,深入乡、村开展预防保健工作,把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措施落实到基层。要加快县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充实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力量,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以中心卫生院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乡(慎)卫生院的整体功能建设,实现技术、人才、房屋、设备、管理五配套。要根据人口、交通和农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合理安排调整中心卫生院的布局,重点加强技术服务的功能建设,形成区域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技术服务与指导中心,并开展对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管理指导和医疗服务的双向转诊。乡(镇)卫生院要坚持预防保健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认真落实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着重改善产科、计划生育技术。一般常见病与多发病的诊治和急救服务,承担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机构委托的农村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卫生院要建立健全防保组,配备相应的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专干,确保防保工作的落实。除中心卫生院外,一般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血防机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可逐步转向社区卫生服务。
  
  要加强村卫生室的建设,原则上一村一室,也可以几个村设置一个卫生室。要合理设定村卫生室的规模和执业范围,村卫生室主要承担村级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符合医疗执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开展一般常见伤病的诊治服务。
  
  四、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改革
  
  逐步实行乡(镇)卫生院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等组织管理形式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权责明确、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和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卫生院管理委员会、理事会由职工选举的代表与院领导组成,实行任期制,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业务发展、人员聘任、经济分配、内部管理和考核奖励办法。对地处边远、规模偏小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在确保预防保健任务落实和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采取托管、承包、能人领办等方式经营。
  
  乡(镇)卫生院院长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争,职工投票选举、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择优聘任的形式产生;也可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招聘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医师以上职称的优秀人才担任。要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职代会参与下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对不称职的院长要按程序及时予以解聘。
  
  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卫生院要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精简、分流富余人员,并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要建立内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内部考核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使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挂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要适当提高待遇。
  
  完善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降低单位运营成本,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规范,依法执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农村在职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改善农村卫生队伍的结构。到2010年,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类人员要以大学本科生为主体,中心卫生院以本科和专科生为主体,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中专以上水平。要采取多种途径,定期和分批组织县(市、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院所站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管理培训和乡镇卫生技术骨干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医学院校和市、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承担县、乡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镇)卫生院医生不得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在3-5年内仍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调离卫生技术岗位。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坚决清退。继续开展在职乡村医生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力争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省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中,要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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