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3-06
【实施时间】 2002-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接上页]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4、为妇女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5、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6、逐步增加妇女自我支配时间。
  
  (二)策略措施:1、政府要在文化、教育、宣传、环境等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要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加强对妇女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3、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危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4、加大对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完善低收入妇女的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妇女贫困人口的救济补助标准。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相关配套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年龄段的女职工进入社会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障体系,扩大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征收范围和征收对象。6、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7、加强社区建设,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增加妇女自我支配时间。8、开展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提高家庭的文明程度,引导妇女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9、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以自身发展和进步确立与男子平等的地位。10、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各种贬抑妇女、诋毁妇女形象的影视、文化艺术作品、印刷品,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侮辱妇女人格的作品,为妇女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部门要利用各自的宣传载体,宣传妇女在社会进步与发展,参与特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12、扩大妇女工作领域的国际交往与合作,促进和平、进步与发展。
  
  组织与实施
  
  1、厦门市政府负责《纲要》的制定、颁布,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纲要》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督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根据《纲要》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2、实施《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应根据本纲要的要求,制定出本区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目标任务考核,统一部署,统筹安排。3、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应根据《纲要》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指标纳入本部门的监测统计体系,及时掌握达标进度。每年要向市妇儿工委报告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各妇儿工委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监督、协调、落实纲要的实施,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要注意对妇女领域的理论研究。4、各级政府应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健全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本纲要及时有效地实施,各责任单位应根据目标要求,落实本纲要实施的工作经费,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妇女纲要所需的经费。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根据纲要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适当安排专项经费,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妇女事业的发展。
  
  监测评估
  
  1、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要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发展现状,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达标情况,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预测趋势,提出对策和措施,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和工作调整的依据。2、建立妇女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本纲要分性别统计指标,应纳入市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要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估机制,确保纲要的有效实施。3、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纲要》的实施效果。市级监测评估周期为每年度监测评估,每3-5年的阶段性监测评估及10年的终期监测评估。4、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纲要》的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分为监测统计和专家评估两组。监测统计由厦门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本纲要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各部门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妇女数据库,定期向市妇儿工委提交妇女状况统计监测评估报告。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监测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专家评估组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评估方案,评审监测报告,适时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适时对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并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和建设,指导各区妇女发展纲要(规划)的评估检查工作。5、本级政府应提供监测评估所需经费。6、各区都要建立妇女纲要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市和本区妇女纲要的实施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三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