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2]10号
【颁布时间】 2002-03-01
【实施时间】 2002-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0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我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已经审议批准了我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现将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我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印发给你们,其他各项具体计划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另行组织下达和实施。请按此计划进行安排工作。
  
  200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区贯彻落实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部署,全力推进“十五”计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2002年的经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发展环境看,我区机遇与挑战并存,不利因素与有利条件同在,尽管面临的形势严峻,但总体而言,有利条件仍大于不利因素。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2年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努力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困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依靠科技,加快结构调整,强化农业基础,全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要求,在2002年经济计划工作中,要继续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方针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坚持加快发展的主题,在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经济的较快增长。为此,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提高工业整体素质。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大力发展服务业。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二要扎实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投资增长和重大项目建设。围绕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构筑西南出海通道和“西电东送”基地,加快城镇化进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围绕优势资源开发和改造传统产业,增强我区产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抓好一批产业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围绕进一步改善教育、卫生等设施条件,建设一批社会公益和公共设施重大项目;围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切实加强事关全局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三要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五大经济区发展主导产业,加快中心城市发展,支持各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四要适应入世新形势,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五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各项应付工作,加强和改进外经、外贸工作,努力促进外贸出口和扩大利用外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加强环境保护,继续控制人口增长。六要切实转变作风,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狠抓工作的落实。
  
  各地市、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围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抓住机遇,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完成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三月一日
  

  
关于我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2月21日)
  

  2002年是贯彻落实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全力推进“十五”计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2002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02年我区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经自治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02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财政收入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出口力争有所增长,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在计划安排和具体工作中,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