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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2]22号
【颁布时间】 2002-02-08
【实施时间】 200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2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清理“餐桌污染”、确保食品安全的要求日益强烈。我国已经加入WTO,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紧迫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推行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党和政府的明确要求,是加快农业经济国际化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战略性措施来抓,巩固和发挥我市农业的比较优势,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和农民收入不断增加。
  
  二、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思路、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督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从生产和产地市场两个环节入手,规范生产经营,加强质量监督,逐步实现农产品产、加、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促进我市农业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
  
  (二)工作目标。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监督检测体系,菜果茶、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依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的达到60%以上,初步实现对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在农业行业树立起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培育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出口基地、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推行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使我市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推行农业标准化要抓住关键,循序推进。当前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领域。在总体上抓住源头,管住出口,把严进口,标本兼治,着重抓好源头,即生产领域。二是重点产业。重点是抓好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菜果茶、肉蛋奶、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使食用农产品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三是重点指标。重点控制农药、兽药、渔药、激素、添加剂、重金属、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超标。主要控制范围和内容是:蔬菜、瓜果、粮食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重金属、亚硝酸盐和激素不超标;上市销售的牛奶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超标,致病菌不得检出,不含抗生素、硫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畜禽及其产品禁止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安定、乙烯雌酚等兽药、激素,重金属、抗生素不超标,未经检验检疫和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不得上市;水产品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菊脂类农药(除氢菊脂外)和孔雀绿石、醋酸亚汞、硝酸亚汞等,重金属、抗生素不超标。
  
  三、推行农业标准化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快试验示范步伐。重点围绕“菜篮子”产品及名、特、优农产品,尽快整理、汇编现有农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结合青岛的实际,配套制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争取用3年时间,使主要农产品标准成龙配套,并与国际、国内市场要求相适应。2002年首先把市级重点农业园区和各市(区)重点农业园区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园区,争取3年内建成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用3年时间,把其他各类农产品专业生产基地、大沽河沿岸农产品出口加工试验区内的17处乡镇和其他专业生产乡镇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乡镇),推动有条件的基地和乡镇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乡镇)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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