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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2]13号
【颁布时间】 2002-01-28
【实施时间】 2002-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3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行动计划纲要2002年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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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用两岸先后入世契机,由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牵头,会同省外经贸厅、台办,研究提出我省引进台资发展农业,尤其是利用台湾资金、良种、技术、管理经验以及销售渠道,拓展我省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具体意见。
  
  十二、发展服务业
  
  (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服务贸易承诺时间表》,就我省商业、贸易、金融、电讯、信息、运输、旅游、会计、律师、建筑、文化、体育、卫生、教育、咨询等领域,如何加快利用外资步伐,提出各自的思路和举措,并有重点地筛选推出一批具体项目对外公布。
  
  (二)由省旅游局牵头,提出推进旅游企业改革,鼓励设立中外合资旅行社和民营企业进入旅游产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信息产业厅等有关部门,就建立福建电子商务数字认证授权中心和密钥管理中心、福建企业产品数据库、福建网上综合信用认证平台、重点商品服务交易信息网络、电子商务支付网络等问题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
  
  (四)由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如何发展包括商业、物资、生产、交通、航运、邮政等我省现代物流业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发展目标和规划方案。
  
  (五)由省人保、寿保公司牵头,就国有保险公司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改革,加快发展股份制保险公司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十三、人才培训和宣传普及
  
  (一)商请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人事厅、福建行政学院,制定《关于开展WTO知识培训和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商请省委组织部牵头,年内首先对省管干部和大型企业负责人普遍进行一次培训。从2月底起分七期举办省管干部WTO知识培训班,每期200人。同时,协调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并委托国内外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开展WTO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年内从有关部门选拔30-40名优秀人才到国内和国外进行强化培训。
  
  (三)由省人事厅牵头,对省直处级及处级以下公务员进行培训。省管企业中层及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由省经贸委负责组织培训。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搞好培训工作。
  
  (五)按照中办发[2001]26号文关于“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基调平稳,适度有序”的要求,搞好宣传工作。商请省委宣传部牵头,WTO办配合,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站等多种传媒,对WTO知识进行宣传普及。继续邀请WTO问题专家就入世问题作专题演讲。
  
  十四、世贸组织规则和运行机制的研究
  
  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厦门大学等配合,提出重点研究领域及课题,年内把知识产权保护、产品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的规范、我省主要经贸往来国家和地区实施的非关税壁垒和各种补贴问题,以及世贸组织主要成员国、我省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和主要投资国的法律法规、关税、市场准入等情况作为重点课题加强研究。
  
  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行动
  
  
计划领导小组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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