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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求,结合江苏交通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岗位、技术任务、专业技术干部知识结构、单位条件等,确定每年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省厅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高级专业技术干部专题研讨班。各市组织初、中级专业技术干部的继续教育,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不少于二期。高、中级专业技术干部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干部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9、省厅根据各市上报情况,制定每年交通类或交通法规类《专业证书》班招生计划,负责计划的审批、上报和具体招生,到2002年底前,全省所有45周岁以下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全部达到大专层次文化水平; 10、各级交通行政干部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培训单位发放交通部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证书》。 五、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教育培训的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各市交通局、各单位要把加强交通行政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构筑江苏交通领导人才高地的一个有力措施,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鼓励学习、促进学习的机制。要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任用、职务升迁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档案,及时掌握干部学习情况和需求,切实解决好干部的工学矛盾。 2、建立汇报联系制度。各市交通局要经常向省厅汇报干部学习培训需求情况,畅通培训信息渠道。要及时反馈培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对学习知识的应用情况。要根据省厅培训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送培方案。要善于科学地总结分析培训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每年底12月25日前将培训总结报厅政治处。 3、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省厅将在每年的科教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交通行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市交通局要按照部、省有关规定,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的开展;同时要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以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培训不以营利为目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各办学单位要严格执行部、省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省厅将对各地区、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5、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厅干部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全省交通干部思想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主阵地的示范、带头、辐射作用。要根据时代发展和交通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符合成人教育培训规律,具有交通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干部培训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动态的、富有弹性的、水平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多种渠道,与政府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专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比较齐全,能满足交通干部培训需要的“师资库”。按照“职业化”的要求,建立“培训者的培训”制度,加强现代化培训战略、策划、技术以及分析评估等知识的学习,促进培训管理者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加强培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先进技术的应用能力。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力争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