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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1.理顺乡镇企业管理体制,稳定管理队伍。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主管乡镇企业的职能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扩大乡镇企业管理服务范围,纠正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多头管理的状况,把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作为管理服务的重点。地、市、县(区)在机构改革中,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机构和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级乡镇企业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切实帮助乡镇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22.加强乡镇企业组织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凡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都要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江总书记在建党八十周年纪念大会讲话精神,加强企业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思想先进、依法经营、贡献突出的个体私营企业家到党校学习。要结合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各类企业文化活动,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乡镇企业再创辉煌。 2002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