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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奋斗目标服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做到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在公路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做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齐抓共管,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有效的交通安全社会化防范体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使我区行政辖区不发生或少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全区的万车交通事故次数、万车死亡人数、万车受伤人数三项指标接近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各地具体工作目标是:地、市把预防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县(市、区)把预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乡镇(社区)把预防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社会交通安全组织,使单位、运输企业、个体的车辆及驾驶员得到有效管理;每年在辖区内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交通事故多发点和路段得到有效整治,每县(市、区)至少建立两个以上的“交通事故特控区”,其标志、标线、警示牌齐全有效,管理措施到位;沿路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现象逐步得到根治;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货车和其它车辆违章载客及非法从事客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基本杜绝无牌无证车辆、无证驾车现象;将客运单位(含经营客运的私车车主)纳入重点管理,对辖区内的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所有建制市要达到城市“畅通工程”的标准和要求,有条件的县城要逐步达到“畅通工程”的标准和要求;南梧公路、南百公路、黄沙河至阳朔公路、高速公路要达到我区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提出的标准,每个县(市、区)在辖区内至少创建一条以上“平安大道”,逐步达到我区创建“平安大道”实施方案的标准;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交通违章现象明显减少。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中的职责 (一)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细则和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和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改善道路交通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重大隐患;负责组织辖区内发生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隐患进行整改。 (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负责辖区内乡、村、屯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和农村集市,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负责辖区车主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协助交通管理部门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实;组织根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和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微型货车、摩托车违章载客、人货混装等现象;对辖区驾驶员、车辆底数建立台帐,对无牌、无证及脱检车辆要督促车主依法办理车辆落户、检审手续,对辖区内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积极协助取缔;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把交通安全列入村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对村民、居民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圩日组织人员及时制止拖拉机、农用车、货车、微型货车违章载客现象;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处理善后工作;会同交通部门在有学校的路边设立明显的交通安全标志,车辆减速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