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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发[2002]2号
【颁布时间】 2002-01-22
【实施时间】 2002-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的实施意见

党中央明确提出,把2002年作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这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步骤,是推动全局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创造良好氛围的重大举措。我们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结合江苏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今年要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认真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把学习制度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努力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起表率作用。认真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每位同志都要有个人自学计划,1年读2-3本书。在坚持自学、写好读书笔记的基础上,每两个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明确一、两位同志作主题发言。年内举办1期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不定期举办新知识专题讲座。提倡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加强对各省辖市、省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紧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科学决策的基础环节,做到凡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深入调研不决策,没有科学论证不决策,没有比较方案不决策。今年省委、省政府每位领导同志要用1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并提交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提倡由领导同志本人动手撰写调研报告。确定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别牵头,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紧迫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的部署、重要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调研时,要多跑困难地区,多接触普通干部群众,深入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一线,尽可能搞几天蹲点调查。此项调研活动于今年9月底前结束,10月份召开专题汇报会,交流调研成果。各级领导干部也都要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总结新的实践经验,注意抓好典型,运用典型引路的方法推动各项工作。各省辖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省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今年要用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开展调研,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各类达标评比活动
  
  各地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的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下决心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减少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保证各级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抓工作。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规格、时间和经费。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继续确定8月份为“无会月”。非全局性会议不安排省委常委、副省长集体出席。省级机关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确需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到会的,一般只安排分管领导同志出席。部门召开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原则上不开到县,省级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不讲话。同一会议的同一项工作部署,一般不安排多位领导讲话。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省辖市,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开到县的会原则上1年不超过2次。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应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尽量简短,参加一般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作报道。机关各部门不能以党政领导同志是否出席本系统的会议活动作为衡量是否重视某项工作的依据,新闻单位不能以党政领导同志是否出席某个活动作为是否需要报道的依据。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会议活动经费的控制、管理和审核,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减少迎来送往,领导干部出国访问不搞礼仪性迎送活动。除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外,各类出省活动一律不搞迎送。各地各部门首先是省级机关要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颁奖、首发首映式及各种庆典活动,除因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邀请领导同志参加上述活动。确需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上述活动的,一律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精简各类文件和内部简报。少发文件,发短文件。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不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发文。确需印发的文件简报,要增强对全局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转。严格执行清理整顿报刊的有关规定。从严审批全省性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对已经部署的要进行认真清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坚决取消。严禁各级、各部门搞不切实际、加重群众负担的各种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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