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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行政院院会与部外相关会议之协调、联系及交办、交议案件处理事项。 七常务次长以上长官交办案件 (含陈情、电子案件) 之分办、管制及处理事项。 八一般军务案件之协调及联系事项。 九部务会报之处理事项。 一○本部教育训练 (含军官团) 、防空疏散业务之处理事项。 一一部长视察行程之协调及处理事项。 一二本部及所属机关提呈部长重要案件半月报之处理事项。 一三部长大事纪要及政绩之处理事项。 一四国防部公报之发行事项。 一五军事会谈之处理事项。 一六本部与所属机关参谋绩效之评鉴及处理事项。 一七国军文书与档案政策之规划、核议、执行及督导事项。 一八部长印信典守与国军印信之申颁、启用、缴销及文电代字编核事项。 一九国军档案施政计划之编列及执行事项。 二○国军档案之公开、应用、运用、法规、编纂、解释事项。 二一国军文书与档案管理自动化政策之核议及执行事项。 二二本部经理、庶务、交通、通信、营产、眷舍、修缮、警卫及其他行政之支援事项。 二三本部技工、工友之管理事项。 二四本部各单位政治作战业务之处理事项。 第 11 条 史政编译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国军史政、编译政策、制度之规划、督导及执行事项。 二军事史籍、资料搜集、编纂之规划、督导及执行事项。 三外文军事书籍、刊物、资料之译印及发行事项。 四外文军语之统一译名事项。 五国军军事学术刊物之督导及评鉴事项。 六国军重要军事设施及装备命名之核议事项。 七国军历史文物搜集、管理、展览之规划、督导及执行事项。 八国军史料管理之规划、督导及执行事项。 九国防部图书馆之规划、督导及管理事项。 一○其他有关史政编译事项。 第 12 条 督察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督考政策之研究、评估、规划及核议事项。 二督考及评估制度之规划事项。 三国防施政缺失预警制度之规划事项。 四国防施政绩效之评核、督考及建议事项。 五国军督考会报及国防总检之执行事项。 六重大施政指示、立法院与监察院审议意见、重大会议议决事项及国防施政列管案件之督考事项。 七国防资源、资讯及研发等计划至执行之督考成效评估、制度革新及策进案建议事项。 八年度国防施政督考总报告之编纂事项。 九本部及所属机关续行聘任顾问、委员与重大施政议题委外研究案之督察、评估及管制建议事项。 一○本部及所属机关办理行政院研考会相关业务之承转、追踪、管制、督察及考核事项。 一一年度资本支出计划之查核及督考事项。 一二其他有关督察事项。 第 13 条 整合评估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国军军事能力总评之报告事项。 二评估作业所需威胁资讯之规划、搜集、管理及运用事项。 三评估作业所需想定之规划、搜集、管理及运用事项。 四评估资料之规划、搜集、运用及资料库管理事项。 五建军替代方案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六国军作战需求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七军事战略与计划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八兵力结构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九兵力调整策进方案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一○人力编设基准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一一重要计划与建军指导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一二国防资源整合运用分配之分析评估及建议事项。 一三国军主要武器装备选择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一四国军投资个案优先顺序之整合评估及建议事项。 一五国军未满新台币十亿元投资个案系统分析报告审查事项。 一六国军新台币十亿元以上投资个案系统分析报告核议事项。 一七国军系统分析政策之规划及督导事项。 一八模式模拟作业流程及作战分析之支援提供事项。 一九国军模式模拟政策之规划及督导事项。 二○本部模式模拟之筹获与分析评估能量之建置及提升事项。 二一模式模拟作业资讯之规划、搜集、运用及资料库管理事项。 二二兵棋推演所需之支援事项。 二三其他有关整合评估事项。 第 14 条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本部各单位人员选训、任免、迁调、铨叙等业务之检讨、建议及处理事项。 二本部各单位人员考勤、考绩、奖惩、婚姻、差假、保险、抚恤等人事勤务之处理事项。 三本部各单位人事资料之搜集整理、登记、统计及保管事项。 四其他有关人事事项。 第 15 条 会计室掌理下列事项: 一本部年度概算、预算、决算之编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