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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已经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批准,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0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认真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院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市委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98-2003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造就一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始终坚持“三个代表”要求的领导人才和政治素质强、业务精通的审判业务骨干,是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审判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队伍建设,使各级领导班子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基础;是保证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关键;是法院全面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因此,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使队伍整体建设得到加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后备干部工作的力度 做好培养和选拔年轻后备干部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以及凭个人好恶选人等思想障碍。要在全体领导干部头脑中,牢固树立“法院事业兴衰关键在人”的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树立“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的观念,全面、正确地看待年轻干部;树立“选人用人失误是过错,埋没、耽误人才也是过错”的观念,尊重和爱惜人才,及时地起用优秀年轻干部;树立“领导经验来自实践,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大胆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锻炼。要把培养选拔年轻后备干部工作同法院的长远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选拔方法,务求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建立后备干部队伍的目标 人民法院选拔年轻后备干部,要有利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和整体素质的进一步优化,结合法院实际,确立以下的具体目标: 1、全市法院三级领导班子结构调整目标 (1)高院、两个中院院级领导班子结构调整目标: 在2003年以前,高院、两个中院院级领导班子要逐步形成由55岁左右、45岁左右和40岁左右干部组成的梯次结构;40岁左右的干部应有1名;一般应配备1名女干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5%。 (2)区县法院院级领导班子结构调整目标: 在2003年以前,区县法院要逐步形成由50岁左右、45岁左右和40岁左右干部组成的梯次结构; 40岁以下的干部应有1名;一般应配备1名女干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5%。 2、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调整目标 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人数,要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配备。其中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文化程度应在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的要占50%左右;专业要合理。 (二)培养选拔年轻后备干部的标准和条件 选用什么样的人和怎样选人用人,对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方针培养选拔年轻后备干部。选拔后备干部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好。要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2、业务水平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领导、管理知识,知识面较宽;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组织领导能力强。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与同志团结共事;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决策能力、统揽全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和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