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发[2000]28号
【颁布时间】 2000-08-09
【实施时间】 2000-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35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接上页]

  九、加强领导,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对我省“既缺钱,又缺粮”的省情、粮情要有清醒认识,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动摇,任何时候都不放松粮食生产。各地要认真落实层层负责的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领导,确保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推广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经验,指导和促进粮食企业的自身发展。对低价倾销粮食和“以新充陈”亏损销售粮食等违法行为,决不姑息纵容,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各级计划、农业、财政、粮食、工商、物价部门及农业发展银行,要从自身的工作职能出发,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村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八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