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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9-02-09
【实施时间】 199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12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罪犯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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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认为减刑、假释的材料不齐或者手续不全的,应当及时通知原提请机关补齐材料或者退回补充手续。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认真审查罪犯悔改、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减刑、假释幅度较大的或者认为确有必要复查的案件,可以在罪犯所在执行机关复查。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自接到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应当依法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抄送担负派驻检察任务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自接到裁定书之日起二十日以前,应当呈报与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由该人民检察院审核后,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人民法院自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纠正意见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第三十六条 减刑、假释裁定书,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直接宣布。直接宣布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机关代为宣布。
  
  第三十七条 假释裁定书宣布后,执行机关发给假释证明书,按期释放,并及时通知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被假释的罪犯,自假释之日起十五日以内,持假释证明书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罪犯的监督考察,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卷宗,记录监管组织对罪犯的帮教情况、罪犯在法定考验期内的表现等。
  
  第四十条 被假释的罪犯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相关公安机关按照案件管辖范围,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裁定。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假释裁定书或刑事判决书,将被假释罪犯送交监狱收监。
  
  第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工作行使司法监督权,发现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五章监外执行

  
  第一节 监外执行的条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拘役的罪犯,实际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有严重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尚不够假释条件的;
  
  (五)公安机关侦察案件需要的。
  
  上列(一)项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的以及(三)项、(五)项的罪犯,不受前款执行刑期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三条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当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罪犯病残情况,须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第四十四条 下列罪犯不准监外执行:
  
  (一)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尚未减为有期徒刑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而自伤自残的;
  
  (四)无具保人的。
  
  第四十五条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的监外执行,应当从严控制。
  
  对少年犯、老年犯、女犯以及过失犯、胁迫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可以适当放宽。
  
  第二节 监外执行的审批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因侦查案件需要对正在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向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意见,并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省监狱管理局自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意见书之日起十日以内,应当作出审批决定。
  
  第四十七条 监狱在押罪犯的保外就医,由罪犯所在分监区、监区会议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看守所关押罪犯的保外就医,经看守所长同意,进行病残鉴定。
  
  第四十八条 病残鉴定,由执行机关派员押解罪犯到指定医院进行。
  
  医院根据罪犯的病残情况,应当组织有关科室医生组成三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作出诊断证明的鉴定文件。
  
  鉴定文件须由鉴定小组成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的公章,方可生效。
  
  鉴定人员对所出具的诊断证明意见和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于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执行机关征求罪犯亲属意见,罪犯亲属同时应当指定具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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