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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突出抓好科技扶贫。要把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科技扶贫水平。各级涉农涉牧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围绕贫困嘎查村发展实际,以产业开发、重点技术为主,加强实用技术推广服务,促进重点扶持嘎查村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与应用。要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采取示范试点、能人带动等形式,让贫困农牧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帮助贫困户培养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结合“两转双赢”宣传培训,积极探索“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劳动保障部门技能培训与本地区职业教育有机结合的途径,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搞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转移就业技能。建立劳动力转移推荐服务组织,开辟城市启用贫困农牧民劳动力市场,通过加快劳动力转移,实现脱贫致富。 (十)创新完善教育扶贫思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暂行办法》等助学政策,解决贫困农牧民子女入学难问题。加大农村牧区职业教育,让贫困子女掌握致富本领。向重点扶持嘎查村捐赠健康书刊,实施智力扶贫,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加强农村牧区远程教育硬件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牧区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对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农牧民子女在就业资助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创新和完善社会帮扶工作思路,加大农村牧区返乡高中毕业生直接接受职业教育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发挥医疗卫生部门的主体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国家投资和国内外慈善机构捐助医疗设备、技术,投放到贫困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改善基层医疗条件。依据民政部门的贫困优抚对象,相应提高贫困人口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盟旗两级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嘎查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贫困嘎查村拥有一个条件较好的医疗点,就近解决农牧民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负担。 (十二)广泛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在认真组织好领导包点、机关定点、干部捐资扶贫的同时,充分利用“亲情、乡情、友情”感召知名人士、慈善机构和社会团体,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全方位、多途径推进贫困嘎查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根据各地区、各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帮扶措施,重点在招商引资、农牧民转移、生态建设、培训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帮扶。引导和组织社会各界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国家机关和北京市对口帮扶的协调工作,积极引导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扶贫事业。 (十三)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贫困嘎查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产条件,注重防灾减灾,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加强水利、道路、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要求,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护,建管并举,使其正常发挥作用。同时,对生态环境条件差、扶贫难度较大的特殊区域或农牧户,不再进行基础设施投入,结合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工作,给予更加宽松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农牧民搬迁转移,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加收入。 三、加强领导,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纵深发展 (十四)强化工作责任制。各旗县市区主要领导是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千方百计筹措扶贫资金,集中财力、集中人力,重点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怀着关心农牧民群众疾苦、体察群众冷暖的为民意识,舍得出钱出力,造福一方百姓。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扶贫任务进行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他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各项扶贫任务落到实处。 (十五)强化组织协调作用。各旗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扶贫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职能,努力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