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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9、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快教育培训步伐,完善教育培训机构,抓好全省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培养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活动的能力。全面提高法院队伍审判业务水平与专业学历层次,培养造就一大批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形成由多种层次和知识结构合理构成的人民法院队伍。 20、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改革法院现行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法官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法官管理制度,真正形成一个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人事管理体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审判岗位和领导岗位上来。通过法官等级评定和法官法各项配套措施的实施,充分调动审判人员的积极性。对调入法院工作的人员,要实行岗前培训。对不适应审判工作的,要离岗培训,限期提高;对不能胜任审判工作的,要调离审判岗位。加强法院内部的干部交流,使广大干警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锻炼和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 21、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依法开展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报告贯彻实施本方案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部署以及遇到的困难,要加强请示报告。 22、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本方案的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议案、建议和人大常委会的交办件。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系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开庭庭审,及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工作重大情况;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23、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建议、意见,认真办理有关提案。积极审理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各类抗诉案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健全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24、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搞好审判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改善信息服务和交通通讯,为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条件。 25、加强法院宣传工作,树立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通过审判活动,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26、省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全省法院实施本方案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统一对本方案涉及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分解,逐一落实。省院各庭室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指导、协调好下级法院对口庭室的工作。各级法院要把实施本方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确保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是新形势对人民法院提出的重大任务。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法院工作,为我省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