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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3-01-16
【法规编号】 42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邮政储金汇业局办事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邮政储金汇业局 (以下简称本局) 组织法第九条规定订定。
  
  第 2 条
  
  本局处理事务,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细则之规定办理。
  
  第 3 条
  
  总稽核承局长、副局长之命,指挥监督稽核、副稽核办理各级邮政机构邮政储金、划拨、汇兑 (包括储汇代理业务,以下同) 、简易人寿保险 (以下简称寿险) 等业务及帐务、财务以及各该项业务电脑化作业之稽核事项,其办公处称总稽核室,职掌如左:
  
  一稽核工作之规划及研究考核事项。
  
  二督导全体稽核人员查核各级邮政机构之储金、划拨、汇兑、寿险等业务及帐务、财务事项。
  
  三督导稽核人员查核各级邮政机构相关业务电脑化作业之管理安全控制与绩效评估等事项。
  
  四查视报告书之核转事项。
  
  五辅导各级邮政机构推展储金、划拨、汇兑及寿险等业务并提供改进意见事项。
  
  六沟通上下意见,并将各局储汇人员品德操守及生活状况等特殊资料适时向上级反映,建请调整工作事项。
  
  七稽核人员行程审核事项。
  
  八局长、副局长交办事项。
  
  九其他有关稽核事项。
  
  第 4 条
  
  主任秘书及秘书之办公处称秘书室,职掌如左:
  
  一本局文稿之初阅事项。
  
  二本局经营方针、经营政策及业务计划之编拟事项。
  
  三本局长期、中期、年度建设计划及营运目标之汇编及其修订研判、分析、检讨事项。
  
  四本局投资计划事前评估资料之搜集、整理及协调事项。
  
  五列管案件及目标管理项目之拟订、管考追踪与有关表报之造报事项。
  
  六本局机要文电之缮发及管理事项。
  
  七本局分层负责制度之规划实施事项。
  
  八本局各单位组织之审议事项。
  
  九本局办事细则之汇编、修订事项。
  
  一○法规之撰拟、修订、汇编及法令之解释、研议事项。
  
  一一储汇业务年度工作考核报告之汇编及查证报告事项。
  
  一二局务会报及业务检讨会议之议程编拟及纪录整理事项。
  
  一三本局工作简报之编拟及审阅事项。
  
  一四诉愿及法律案件之研议事项。
  
  一五本局大事记之编拟事项。
  
  一六储汇年报资料之搜集、整理、编印及保管事项。
  
  一七本局幻灯业务简报之编制及管理等事项。
  
  一八有关业务建议案件之核转及管理汇复事项。
  
  一九各单位间协调联系事项。
  
  二○局长、副局长交办事项。
  
  第 5 条
  
  储汇企划处职掌如左:
  
  一储金 (含划拨储金) 、汇兑、代理业务 (以下简称储汇业务) 发展计划之订定、督导与执行事项。
  
  二储汇业务计划型、非计划型资本支出及宣导费预算之估编与执行事项。
  
  三储汇业务行销计划之拟订、督导与执行事项。
  
  四储汇业务之推展、创新及改进事项。
  
  五储汇业务规章、单据及合约之拟订与修正事项。
  
  六储汇业务营运资料之分析与经营绩效之检讨改进事项。
  
  七储金利率及业务费率之拟订事项。
  
  八储汇业务使用设备之规划与建置事项。
  
  九储汇业务教育训练计划之拟订、督导与执行事项。
  
  一○其他有关储汇业务企划事项。
  
  第 6 条
  
  储汇管理处职掌如左:
  
  一全区储汇业务凭证、帐目、表报之审核汇计与清理事项。
  
  二储汇业务统计资料之编制事项。
  
  三储汇业务单据、簿册、票卡等之申制、验收、保管及核发事项。
  
  四储汇业务档案之整理保管及注销事项。
  
  五查视报告书及帐款报告之审查事项。
  
  六司法及税捐稽征机关查证案件之处理事项。
  
  七储汇跨行帐务之处理事项。
  
  八全区储汇舞弊案件之查证处理事项。
  
  九公众查询及储汇业务控告事件之查覆事项。
  
  一○利息所得税媒体申报事项。
  
  一一其他有关储汇业务帐务处理事项。
  
  第 7 条
  
  寿险处职掌如左:
  
  一寿险业务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之拟订事项。
  
  二推展寿险业务之策划、督导及考核事项。
  
  三寿险业务处理规章、应用单式订制及修改之审议事项。
  
  四各邮区寿险业务凭证、帐目、表报之审核汇计事项。
  
  五寿险保险费率及积存金之研议计算事项。
  
  六寿险招揽佣金给付办法及保单质押借款利率之研讨及调整事项。
  
  七寿险投保要约之审核及签发保单暨保费收据事项。
  
  八寿险业务营运资料之统计分析与经营绩效之检讨事项。
  
  九寿险业务档案之整理保管及注销事项。
  
  一○寿险业务规章之解释及资料搜集整理事项。
  
  一一寿险业务之行销及市场调查分析事项。
  
  一二寿险业务使用设备之策划及组织、员额研议事项。
  
  一三寿险给付及契约变动案件之审核事项。
  
  一四寿险经办人员培育训练之拟议事项。
  
  一五其他有关寿险业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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