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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4-11
【法规编号】 43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内政部警政署铁路警察局暂行组织规程

[接上页]

  │警务佐│警佐二阶至警正四阶│四││
  
  │││││
  
  ├────┼─────────┼────┼──────────┤
  
  │巡佐│警佐二阶至警正四阶│九二│内一人办外事。│
  
  ├────┼─────────┼────┼──────────┤
  
  │警员│警佐三阶至一阶│五五六│内四人办外事。│
  
  ├────┴─────────┼────┼──────────┤
  
  │合计│七二三 (││
  
  ││四) ││
  
  └──────────────┴────┴──────────┘
  
  附注:
  
  一警员列警正四阶人数由警政主管机关定之。但全国警察机关、学校列列警正四阶警员总数不得逾其编制员额总数二分之一。
  
  二本编制表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
  
  │内政部警政署铁路警察局护车队暂行编制表│
  
  ├────┬─────────┬────┬──────────┤
  
  │职称│官等职等或官阶│员额│备考│
  
  ├────┼─────────┼────┼──────────┤
  
  │队长│警正三阶至一阶│一││
  
  ├────┼─────────┼────┼──────────┤
  
  │副队长│警正四阶至二阶│一││
  
  ├────┼─────────┼────┼──────────┤
  
  │分队长│警佐一阶至警正三阶│二││
  
  ├────┼─────────┼────┼──────────┤
  
  │警务佐│警佐二阶至警正四阶│一││
  
  ├────┼─────────┼────┼──────────┤
  
  │小队长│警佐二阶至警正四阶│一一││
  
  ├────┼─────────┼────┼──────────┤
  
  │警员│警佐三阶至一阶│六八││
  
  ├────┼─────────┼────┼──────────┤
  
  │书记│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一││
  
  ││职等│││
  
  ├────┴─────────┼────┼──────────┤
  
  │合计│八五││
  
  └──────────────┴────┴──────────┘
  
  附注:
  
  一警员列警正四阶人数由警政主管机关定之。但全国警察机关、学校列警正四阶警员总数不得逾其编制员额总数二分之一。
  
  二本编制表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第 12 条
  
  本局分层负责明细表由本局订定,报内政部警政署备查。
  
  第 13 条
  
  本规程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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