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新形势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必然要求。综合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我区自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以来,经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了初步成果。为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改革步伐,各地名部门要在“十六大”精神鼓舞下,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深入调研,结合本地实际,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探索出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建立一套适合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把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步和深入发展,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综合改革重要意义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大举措。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改革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我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在管理体制方面,随着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与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的逐步剥离,“条条”管理力度不断弱化,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原有的管理体制受到较大冲击;在工作机制方面,工作手段和措施还不完备,相关部门责任还未得到很好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在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方面,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奖励办法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优惠政策的落实遇到各种困难和制约,加之社会保障制度滞后,育龄群众的实际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技术服务工作方面,服务手段和方式的科技含量仍然不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保健需求;在思想观念方面,旧的婚育观念还在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建立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的工作任务仍很艰巨,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以中央《决定》精神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与时俱进,不断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推动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向前发展。 二、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大胆探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为主线,建立群众满意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工作基础不同,在确定综合改革的内容和措施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选准工作的突破口,集中力量打攻坚战,不搞面面俱到和“一刀切”,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