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2]160号
【颁布时间】 2002-12-25
【实施时间】 2002-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6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职责和综合治理的措施,按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定期考核,加强管理”的要求,建立部门垂直负责体系。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综合治理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形成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强化主管部门综合管理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赋予人口管理有关职能,强化人口宏观调控的协调和加大人口的综合调控力度。
  
  2.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使之配套和完善,相互协调,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执法水平。
  
  3.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加大社会经济政策推动力度,认真抓好已经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把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所有制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要积极探索奖励金由政府实行“社会统筹、统一发放”的办法,采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在农村,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专项保险制度,采取政府补一点、集体经济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建立育龄夫妇家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免费制度,凡合法生育子女后,按规定落实避孕措施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免费服务政策,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定期实行孕情监测免费服务。
  
  积极创造条件,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在入托、上学、培训、就业、医疗、住房、农村分配集体经济收入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优先优待优惠扶持、救助政策。
  
  4.改革和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认真研究和制定计划生育的工作项目和开支项目,列入财政预算支出,保证工作必要的经费。各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需求和投入办法,确保到2005年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人均超过10元;农村基层乡级计划生育经费人均达到10元。对社会抚养的征收和管理,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5.改革和建立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搞好服务”的要求,坚持干部“四化”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快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充实干部队伍,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技术、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