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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房改[2002]4号
【颁布时间】 2002-12-25
【实施时间】 2000-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6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做好各产权单位房改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决定

[接上页]

  ││(一)配有电子计算机专门用于房改信息管理和││││││
  
  ││房改档案的查询、检索;││10││││
  
  │├──────────────────────┼────────┼───┼───┼──┼─┤
  
  │五、电子│(二)所有房改购房户的相关资料均利用房改信│只有部分房改资料│││││
  
  │信息档案│息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即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房│录入房改档案信息│30││││
  
  │的建立│改档案信息的审核、存储、查询、统计等;│管理系统的扣5— │││││
  
  │││20分。│││││
  
  │├──────────────────────┼────────┼───┼───┼──┼─┤
  
  ││(三)产权单位房改信息库的信息及时转入市房││││││
  
  ││改办的《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信息库》。││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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