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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购房合同:《深圳经济特区福利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深圳市安居房买卖合同》; 4.个人付清原购房款的有关凭据(此条非必需项)。 (二)住房产权资料(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已办理个人《房地产证》的,存个人《房地产证》复印件。 未办理个人《房地产证》的,存下列之一材料: 1.单位房地产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住房建筑面积查丈图或前住户个人房地产证及退房声明; 2.单位自建房的,提供建筑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住房建筑面积查丈图; 3.市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住房建筑面积查丈图; 4.向市(区)住宅(建设)局购买社会微利房的,需提供微利房买卖合同、住房分配通知单、付清房款证明。 以上材料若存在几户共用的资料,可单独设档保存住房产权资料,但每户房改实物档案需存反映该住房建筑面积的有效资料。 (三)购房者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若配偶方没有深圳户口,需存暂住证复印件); 2.单身职工存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未婚证明; 3.离异的,存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4.丧偶的,存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 5.配偶为现役军人或烈士的,存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军人证或烈士证书复印件; 以全成本价购房的,购房者资料中还需要存申请人学历证明、工龄证明和特龄证明;2000年1月1日以后购房的,还需存申请人职务(职称)证明。以社会微利价购房的,购房者资料中还需要存申请人社会保险手册或劳动用工手册。 (四)其它资料 除以上三类资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如变更类材料等。 二、个人或单位补社会或全成本微利差价实物档案目录个人或单位补社会或全成本微利价的档案是在原准成本或全成本价实物档案基础上补充下列买房资料: (一)补差审查表:《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或全成本微利房补差审查表》或《深圳市安居房房价审查表(社会或全成本微利房及补差)》、或《安居房房价审查表(全成本微利价补差)》。 (二)补差合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微利房补差合同(个人或单位补差)》或《深圳市安居房补差合同个人或单位补差》。 附件2 深圳市产权单位房改档案管理达标评分标准 ┌────┬──────────────────────┬────────┬───┬───┬──┬─┐ │项目│内容及要求│评分标准│标准分│自评分│验收│备│ ││││││评分│注│ ├────┼──────────────────────┼────────┼───┼───┼──┼─┤ ││(一)产权单位应确定房改主管或兼职部门,并││││││ │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房改档案管理工作;│无专人管理扣5 │10││││ │人员├──────────────────────┤分。│││││ ││(二)房改档案管理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 ││档案管理和电脑操作技能。││││││ ├────┼──────────────────────┼────────┼───┼───┼──┼─┤ │二、管理│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房改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立 │要提供文字材料,│││││ │制度│卷、归档、保管、保密、利用制度)。 │少一项扣1分。 │5 ││││ ├────┼──────────────────────┼────────┼───┼───┼──┼─┤ ││(一)归档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 ││1.凡参加房改的购房住户都由产权单位建立房改 ││││││ ││档案,房改档案资料要齐全(包括房地产资料、 ││││││ ││购房者资料、买房资料等),具体内容参见市房 │材料不齐全扣3分 │││││ ││改办制订的《房改实物档案目录》;│表格和内容不规范│10││││ ││2.归档材料内容文字清晰、规范,不使用铅笔和 │的扣1—3分。│││││ │三、房改│红笔。购房合同、房价审查表、申请书等使用市││││││ │档案的立│房改办制订的统一表格,资料复印件清晰、准确。││││││ │卷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