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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12-24
【实施时间】 2002-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服务行业:推进传统和新兴服务业的标准化工作,大力采用ISO9000族国际标准,逐步实行服务质量制度化、规范化,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参与有关服务类国际标准化的活动。对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取得显著成效的优先评选为质量先进和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
  
  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上海现代物流产业标准化体系,逐步形成物流产业中货物流、信息流的同步化,新制定的物流产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5%以上,到“十五”期末基本形成物流产业的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和一体化,使上海成为全国重要的物流标准化工作中心城市之一。
  
  农业:主要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优质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要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打破贸易技术壁垒。积极制定农副产品安全卫生优质地方标准,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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