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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六关于不动产陈情案件 (纠纷处理) 之协调与督考等事项。 二七关于不适用营地 (空置营区) 管理、检讨与处理等事项。 二八关于环保综合业务及能源管制等事项。 二九其他有关土地、房建物及营缮工程管理等事项。 三○关于采购法令、政策修正建议及法律问题协调、纠纷处理等事项。 三一关于采购案件规划与管理等事项。 三二关于商情搜集、审查、分析、管理与运用等事项。 三三关于厂商奖惩作业审查、建议;投标商登记、审查;厂商异议、申诉处理等事项。 三四关于购案审查、招标订约、底价订定、押标金、合约签署及进度稽催、管制等事项。 三五关于合约、分发、开立信用状、结汇、报关、提货协调、联系及问题处理等事项。 三六关于购案验收、检验、履约督导及违约、索赔处理罚款缴交等事项。 三七其他有关采购事项。 第 12 条 通电资讯科掌理事项如下: 一关于年度与中、长程通资施政计划预算汇编、审核陈报与管制运用。 二关于通资计划相关之法规命令、业务手册、作业程序及安全之研拟、策颁、管制执行与督导事项。 三关于通资业务权责划分之规划、 订颁及业务研发 (考 ) 之管制与汇办事项。 四关于通资各项会议、会报、通报、技术手册资料编撰。 五关于地区巡防局暨所属部队通资人力、装备组织调整修订、审查与建议事项。 六关于通资人力专业训练、运用、管制及建议等事项。 七关于岸际、海上、空中 (含专案或机动演训) 通资勤务规划、协调、运用及督导管制事项。 八关于各项通资装备 (含通信、 电子、雷达、监控、资讯系统 ) 建置规划、阵地勘查、部署、键路整合、数据网路管理及运用等事项。 九关于电话号码表 (簿) 编 (修) 订、颁发及管制运用。 一○关于各类通资电 (网) 路建置、管理维护、监测、调整调拨、拆收暨建议事项。 一一关于无线电线频率及电台执照管理暨通信诸元、呼号、密码、密件、口令信号之转 (颁) 发暨管制运用。 一二关于通资机、库房设施规划、建置、安全管理维护作业。 一三关于通资装备整体后勤及补保计划之策订、规划、管制作业。 一四关于各式通资装备 (含零附件、耗材) 清点、分配、调拨、故障、遗损、报赔及库储管理作业。 一五关于通资检测仪表,机工具、器材之筹补规划、获得、分配、管制作业。 一六关于通资发展计划、作业规范订定、管制推动事项。 一七关于授权发展应用资讯系统之规划、设计、维护暨公用软体测试、验证、评估及推广运用等事项。 一八关于推广资讯教育暨应用系统操作技术谘询服务。 一九关于电脑主机系统、周边设备及网路设施之获得、分配及维护事项。 二○关于其他有关通资事项。 第 13 条 秘书室掌理事项如下: 一关于本局海岸巡防政策之执行事项。 二关于本局中、长程计划之审议、汇编及建议事项。 三关于本局重要社会发展计划之审议、汇编及建议事项。 四关于本局年度施政计划资本支出之汇编、建议管制事项。 五关于综合性专案研究工作协调推动及成果追踪事项。 六关于重要施政计划案件管制考核资料之建立、协调、追踪管制、考评事项。 七关于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事件业务之协调、处理事项。 八关于组织编制业务之处理事项。 九关于法律问题之解答及谘询事项。 一○其他有关企划及法制业务事项。 一一关于本局印信盖用及典守事项。 一二关于本局公文处理之规划、督检及收发、分办事项。 一三关于本局会议 (报) 之规划、记录整理及分行事项。 一四关于本局各项会议 (报) 、活动行程管制事项。 一五关于本局案件归档之点收分类、编目、典藏、清点、借调、及保管事项。 一六关于本局已失效档案之处理事项。 一七关于本局对副总局长 (含) 以上长官“简报”资料之搜整及制作事项。 一八关于本局不属其他各科、室公文之分发及签陈裁处事项。 一九关于本局史政资料汇编之事项。 二○其他有关本局文书管理之事项。 二一关于本局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之收入、支付及保管等事项。 二二关于本局员工薪饷造册发放、所得税扣缴及岁入款等事项。 二三关于本局办公场所及宿舍之环境清洁维护、分配管理与管制等事项。 二四关于本局膳食管理等事项。 二五关于本局场地管制事项。 二六关于本局营区安全维护事项。 二七关于本局事务用品 (消耗性物品) 采购、管理及非消耗性物品管理与清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