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甬卫发[2005]73号
【颁布时间】 2005-06-27
【实施时间】 2005-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81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宁波市卫生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
  
  │ 发证机关 ││ 营业执照号码 ││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 医 疗 机 ││
  
  │ 构 地 址 ││
  
  ├───────┼────────────────────────────┤
  
  │广告││
  
  │刊登││
  
  │媒体││
  
  ├───────┼────────────────────────────┤
  
  │县(市)、区级││
  
  │ 卫生行政部门 ││
  
  │ 出证意见 ││
  
  │││
  
  ││ (盖章) │
  
  ││ 年 月 日 │
  
  ├───────┼────────────────────────────┤
  
  │ 市级卫生 ││
  
  │ 行政部门 ││
  
  │ 出证意见 ││
  
  │││
  
  ││(盖章)│
  
  ││ 年 月 日 │
  
  ├───────┼────────────────────────────┤
  
  │ 证明文号 │甬西医广证字(2005)第 号 │
  
  ├───────┼────────────────────────────┤
  
  │ 有 效 期 │自至 止 │
  
  └───────┴────────────────────────────┘
  
  注:本证明核发数量按照广告客户实际需要确定,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证核准后,二份留存,一份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其余均寄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卫生监督所和医疗机构(一式七份)。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