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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136号
【颁布时间】 2009-07-30
【实施时间】 2009-07-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23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教育局关于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教育局关于《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一件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扬在“危改工程”、“义教工程”、“寄宿制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重大项目中形成的坚忍不拔、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真正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贵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思想,落实《防震减灾法》,保障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举措,同时,对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拉动内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2008年统计,全市有中小学校1135所,共有校舍341万平方米。其中校舍房屋结构型式比例为:砖木结构占1.43%,砖混结构占77.14%,框架结构占21.43%。相当部分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标准较低,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我市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特殊,地质灾害频发,不少学校位处山洼、崖脚,常受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很多学校还存在雷击隐患。国务院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后,我市云岩、南明、小河、白云、花溪、乌当、开阳、息烽、修文、清镇、金阳已被列入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区(县)名单,为我市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市要用三年的时间实施此项工程,使全市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风灾、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限时限量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工程覆盖面大,技术要求高,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十个区(市、县)和金阳新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舍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风灾、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我市十个区(市、县)和金阳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综合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三)完成时限
  
  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完成总工作量的30%、60%、10%。
  
  三、工程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范围
  
  全市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职业高中)。
  
  (二)工作步骤
  
  1.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区(市、县)政府要组织有教育、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水利、审计、安监、气象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排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规范高效的要求,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的逐校、逐栋排查,并按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作出逐栋建筑鉴定报告,建立安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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