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公安厅 23.制定和实施《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工作指引》,统一法律认识,规范办案制度。按照《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总结奖惩,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保护工作制度。加强公安机关与海关之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打击涉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部门协作机制。 24.推动建立四川省名优白酒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针对侵犯四川名优白酒商标权犯罪活动突出和严重的省外区域,开展跨省酒类打假专项行动。针对危害群众健康安全、多发性的犯罪活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 25.以贯彻《纲要》为主线,有针对性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培训教育活动,提升全省公安民警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七、司法厅 26.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2009年的工作计划,作为“法律六进”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27.在全面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探索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并在制定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和指导标准中增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政府、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指标。 28.完善知识产权中介管理。积极引导律师进入企业、进入园区,拓宽服务渠道,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鼓励和发展司法鉴定机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类别。着手研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适时出台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执业指引。 八、财政厅 29.贯彻落实专利、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精神以及无形资产出资设立企业的评估管理办法。 30.加强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财务制度建设,规范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分配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 31.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对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给予大力支持,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的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造和运用科技成果。 32.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加强对资产评估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监督。 九、人事厅 33.继续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的全员培训活动,把《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34.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一期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示范培训。 十、农业厅 35.继续深入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试点工作,将成都、绵阳列入四川省植物新品种执法试点市。 36.将更多的优良授权品种纳入到各级农业部门的主推品种中去。面向广大农村广泛开展品种权宣传,推介授权品种,有效保障品种权人和农民的合法利益。 37.加强对授权品种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在大、小春供种季节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依法打击无证和套牌品种。 38.根据农业部《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启动四川省植物新品种战略的研究制定工作。 39.加快植物新品种保护信息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品种权申请,继续保持四川省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总量全国第一的位置。 40.积极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 十一、林业厅 41.广泛宣传《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全社会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2.结合行业各类培训,开展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的培训,培养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人才。 43.把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林业科技研究、推广、开发、产业发展等全过程。对重大林业科技项目在立项前要求经过专利检索,避免重复。 44.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工作,提高龙头企业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工作意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建立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的维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主体作用。 十二、商务厅 4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境外展览工作管理力度,树立良好形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46.确立重点外向型经营企业,加强引导,促进外向型经营企业境内外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