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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7.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以保护涉农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食品商标、药品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强对展览会、博览会等的商标监管工作,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继续坚决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有效的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移送制度。 68.出台《四川省商标战略纲要》,召开商标战略实施--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品牌维护)研讨会。 69.推进商标文化建设,扩大商标对外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参加“2009年中国商标节”、“2009年海峡两岸商标论坛”、“中欧知识产权二期知识产权培训” 等活动。 十七、版权局 70.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制定地方版权发展政策结合四川实际,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四川省版权战略的研究制定工作。 71.推进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大软件侵权查处执法力度。巩固第一批试点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推进省级有关部门和全省各市州完成第二批试点企业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法律、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采购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强对软件应用企业建立、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指导。促进各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管。 72.发展版权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好版权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出版《四川省版权产业发展战略及对策研究》,出台四川版权产业扶持政策。积极配合文化、出版、广电、信息、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文化创意园区、动慢创作基地、影视制作基地和软件开发园区等版权产业集群,帮助出版、影视、软件、广告、信息网络等重点版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绵竹年画版权产业基地、羌绣版权产业基地、藏族祥巴版权产业基地的灾后重建工作。推动竹编、年画、玩具等工艺品产业的版权创造和保护。做好省内相关企业出国参展和贸易活动中有关版权的工作。 73.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开展互联网侵权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音乐、音像作品侵权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加强对市县版权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基层版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基层在新技术条件下的版权执法能力。。开展“全省著作权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评选工作。积极关注国外企业在川和四川企业在境外的版权维权活动,引导各方妥善处理境外企业与川内企业的版权纠纷。 74.充分发挥版权协会、各类版权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全省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音著协、音集协、文字著作权协会、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国家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川机构开展工作。促进有条件的市州版权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权利认证等社会服务工作。 十八、广电局 75.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发挥好广播影视大众媒体宣传优势,积极开展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 76.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指导和支持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等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制度,推进影视版权使用合同。 77.打击盗版接受、传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 78.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四川影视传媒企业与国外优势企业开展影视产品专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十九、质监局 79.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体系建设,构建以质量技术要求为核心,以地方标准为基础的综合标准体系。 80.面向地方政府和企业,宣传和贯彻标准制定中有关专利的处置原则。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自主知识产权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订,努力形成一批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重点在重大装备制造、钒钛、盐化工、白酒、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81.积极组织企业搞好名牌申报工作,大力引导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和名牌产品,在名牌的评选中强化标准和自主知识产权引导。 82.组织专项打假集中行动,在“质量月”等时期适时开展集中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冒用产地、厂名厂址等违法侵权行为的日常执法打假,加大力度打击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