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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107号
【颁布时间】 2009-08-28
【实施时间】 2009-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5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4210工程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把握定位,全力推进都市型农业发展“4210”工程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分析昆明成长型大都市的发展趋势,昆明“三农”工作的思路和定位进一步明晰。即:把握好“势”,紧紧抓住“扩大内需潜力在农村,经济发展基础在农业,改善民生重点在农民”的战略机遇,依托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的交互融合平台,充分发挥昆明作为全省乃至西南地区、东南亚地区中心城市的市场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研发优势,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把昆明初步打造成带动全省、辐射西南、联结全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农产品信息物流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农业博览会展中心、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平台、力促“三农”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平台。力争到2015年,形成与昆明大都市相配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于一体,西部一流、国内先进的“都市现代农业”体系,率先成为云南省乃至西南地区典型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与建设现代新昆明和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同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在2008年基础上翻一番;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2009年,实现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实现增幅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以上。
  
  围绕以上目标,着力实施以下十项工程:
  
  (一)实施农业信息物流工程,以“市场化”化农民。充分发挥昆明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优势,与城市新区拓展同步,着力建设一批区域性、国际性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花卉、蔬菜、畜产品等为龙头的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加快建设与农产品流通密切相关的冷链物流体系、商贸信息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物流配送中心,构建农商对接机制和乡村流通服务网络,形成区域性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产地特色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农业园区工程,以“工业化”化农业。推进以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官渡区大板桥国际林产业园区、呈贡七甸现代农产品加工区,及宜良、石林、嵩明、寻甸、禄劝等县级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开发建设,形成“一园多区”、“一区多园”的良好发展局面。进一步优化“软硬”环境,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实施城乡一体化推进工程,以“城市化”化农村。按照提升发展区、重点推进区、基础建设区分类实施的思路,在农口组建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机构,以滇池流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四区一县”为重点,率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到2013年,基本建立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新的城市区或水平较高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域。与此同时,认真落实“543”倍增计划,全面提升县城的聚集、生产、流通、服务和带动功能,培育和发展小城镇经济,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小镇、工业小镇、旅游小镇、商贸小镇和历史文化名镇。持续以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项目为载体,围绕“九有”目标,聚焦投入、重点突破,集中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实施农业生态工程,优化都市型农业产业功能结构。结合中心城市、中心市场特点,围绕城市需求,优化布局,以基地建设为载体,稳定粮食生产,巩固烤烟支柱,突破花卉、蔬菜、林果业、畜牧“四大产业”,提高支柱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品质化和综合效益。加强城乡园林生态环境建设、拓展农业功能,推动农业生产加速向特色化、优质化、设施化、生态化、园林式、观光性、产业型方向发展。充分挖掘特色鲜明的乡村自然、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完善特色小镇和园区农业内涵,发展市民农艺园、农业主题公园,形成融经济、服务、生态屏障、观光休闲和文化传承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系统。
  
  (五)实施农业产业招商工程,引进“三资”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招商引资是增加农业投入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农业产业升级换代的有力措施”的意识,组建昆明农业产业招商局,紧紧围绕“四大中心”建设,突出基础设施、农业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等重点,精心策划、筛选、包装产业项目,瞄准国内外大龙头企业,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专业化招商,引进“三资”资本投入昆明现代农业发展。同时,要抓好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努力实现招商引资的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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