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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抓好落实,抓出特色。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标准、考核办法、统计诚信认证办法等制度,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统计“双基”建设工作方案、计划安排以及具体步骤,始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抓好落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六个结合。一是把全年统计工作安排和统计“双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作到年初安排落实、年中检查指导、年终考核总结;二是把健全完善制度和统计“双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搞好统计“双基”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健全充实完善制度,突出制度为“双基”工作服务和提供保障的功能;三是把统计业务工作和统计“双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规范统计部门自身业务流程、加强数据质量审核等关键环节入手,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从统计专业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环节上明确任务、细化标准、规范流程、监督执行;四是把加强统计管理和统计“双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科学的管理促进统计“双基”建设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基础工作保证统计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五是把加强法治、扩大宣传与统计“双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六是把统计执法检查巡查、工作调研、指导监督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根据 “双基”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争取支持,长抓不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各级领导汇报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情况,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积极筹措必要工作经费,购置配备建设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双基”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的思想,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切实搞好统计“双基”建设工作,保证不走过场,促进全市统计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