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144号
【颁布时间】 2009-08-03
【实施时间】 2009-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2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2009年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银川市2009年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2009年全市新农村规划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小城镇规划建设、“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为目标,从改变农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改善的村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入手,进一步加快小城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新型农宅建设步伐,大力提高我市新农村建设的质量,为建设城乡一体化及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构建“中心城-县城-中心镇-一般镇”的四级城镇结构组织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银川市市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二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三是组织完成镇北堡镇、兴泾镇、金贵镇、洪广镇的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导掌政镇、望远镇、宁东镇继续完善镇区建设规划,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四是进一步做好碱富桥新村、植物园新村、泾华村、闽宁新村、新胜村(2、8社)和经济桥村4社、二道沟村等试点中心村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指导县(市)区做好七个特色小城镇和七个试点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一是加快掌政镇、镇北堡镇、兴泾镇、望远镇、金贵镇、洪广镇和宁东镇等七个特色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小城镇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加快推进碱富桥新村、植物园新村、泾华村、闽宁新村、新胜村(2、8社)、经济桥村4社、二道沟村等七个试点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周边农民到中心村集中建房。加大中心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点实施道路、给排水、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
  
  (三)以自治区“塞上农民新居”工程为依托,全面推进新建示范点和村庄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面貌。一是年内完成“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点10个762户,其中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新型农宅样板房100套。二是年内完成旧村整治示范点59个,涉及农户3625户,整治内容包括对有条件的农宅进行坡屋顶改造、巷道硬化、给排水设施建设、环卫设施建设以及村庄绿化、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等。
  
  (四)以国家出台对农村危旧房改造优惠政策和提供资金支持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进程。全市年内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5900户(其中规划建设部门2500户,民政部门3400户)。
  
  (五)协助指导兴庆区完成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掌政镇、大新镇、通贵乡的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
  
  三、各县(市)区任务分解
  
  (一)兴庆区
  
  1、完成兴庆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做好掌政镇、大新镇、通贵乡的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
  
  2、完成掌政镇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完成碱富桥新村的中心村规划编制与审批,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4、完成“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点2个137户(塔桥村4队70户,碱富桥新村续建67户),旧村整治示范点3个,涉及农户238户。
  
  5、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800户(其中规划建设部门200户,民政部门600户)。
  
  (二)金凤区
  
  1、完成植物园新村的中心村规划编制与审批,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2、完成“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点2个115户(植物园新村65户,永丰村50户),旧村整治示范点5个,涉及农户215户。
  
  3、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800户(其中规划建设部门100户,民政部门700户)。
  
  (三)西夏区
  
  1、完成兴泾镇、镇北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加快推进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完成泾华村的中心村规划编制与审批,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3、完成“塞上农民新居”新建示范点1个100户(泾华村),旧村整治示范点5个,涉及农户366户。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