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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9]122号
【颁布时间】 2009-08-06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7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旅游示范县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5
  
  
  
  
  
  
  
  5.4
  
  公布旅游救援电话,突发情况下可以救助游客(拨打120应急迅速)
  
  5
  
  
  
  
  
  
  
  5.5
  
  县(区)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旅游及相关经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
  
  
  
  
  
  
  
  5.6
  
  主要景区、旅游交通集散地有安全保卫人员
  
  5
  
  
  
  
  
  
  
  5.7
  
  主要旅游景区制定高峰期游客疏导和突发情况下救助游客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以上的培训和演练
  
  5
  
  
  
  
  
  
  
  5.8
  
  主要旅游景区设有医疗救护点
  
  5
  
  
  
  
  
  
  
  5.9
  
  旅游经营单位有一把手牵头的旅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教育和防范制度
  
  5
  
  
  
  
  
  
  
  5.10
  
  全县(区)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5
  
  
  
  
  
  
  
  6
  
  附加项目(30分)
  
  
  
  
  
  
  
  
  
  6.1
  
  年接待入境游客人数
  
  10
  
  
  
  
  
  
  
  6.1.1
  
  超过5万人次
  
  
  
  10
  
  
  
  
  
  6.1.2
  
  3-5万人次
  
  
  
  8
  
  
  
  
  
  6.1.3
  
  1-3万人次
  
  
  
  6
  
  
  
  
  
  6.1.4
  
  0.5-1万人次
  
  
  
  3
  
  
  
  
  
  6.2
  
  县(区)政府每年核拨旅游发展专项经费500万元以上
  
  10
  
  
  
  
  
  
  
  6.3
  
  吸引有实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如民营资本或外资等)参与本县(区)旅游开发及经营项目
  
  10
  
  
  
  
  
  
  
  6.3.1
  
  有投资或经营旅游项目,到位资金达2亿元的
  
  
  
  10
  
  
  
  
  
  6.3.2
  
  有投资或经营旅游项目,到位资金1亿元以上的
  
  
  
  8
  
  
  
  
  
  6.3.3
  
  有投资或经营旅游项目,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
  
  
  
  6
  
  
  
  
  
  合计
  
  得分
  
  
  
  
  
  
  
  
  
  
  
  备注
  
  选择项目满分650分,考核分值合计达到520分以上者(含52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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